隋志:善恶有报是天理 只论来早与来迟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九年中共至少冤判789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851场,非法抓捕435人,构陷到检察院、法院1137人,警察对309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敲诈勒索现金4037830元。在中共迫害法轮功长达二十年之后的今天,它仍不遗余力地对无辜民众加剧迫害,制造出许许多多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冤案。

中共一贯以集权统治,法律不过是箝制言论与镇压民众的工具。江氏集团成立专责迫害法轮功的黑机关,即“六一零办公室”执行迫害政策,非法指挥全国公检法各级人员实施迫害。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检察院、法院与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公安、司法同流合污,助纣为虐,携手制造冤假错案,非法抓捕、起诉法轮功学员,把善良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监狱,至少有四千三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造成无数的人间悲剧。

二十年来,中共违法弄权,利用法律,罗织罪名,构陷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恣意关押与判刑,恶行昭彰。即使近年频频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与“打黑除恶”为幌子,仍继续执行江氏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灭绝政策。

去年一直有正义律师为299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每每震慑中共法庭,令在场的公检法人员哑口无言。律师公认:根据中共现有的法律,中国公民修炼法轮功、拥有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法轮功学员向世人发《九评共产党》与真相资料皆属合法,要求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律师们的正义辩护每每令中共司法人员难堪与嫉恨。在非法庭审中,公检法人员最初是强词夺理,最后都被律师辩驳得语无伦次、语塞尴尬。律师经常问公检法:“法轮功学员到底触犯了那一条法律,造成了什么社会危害?”相关人员无法回答,起初气汹汹,末后灰溜溜。

也有的法官被律师、法轮功学员或家属问急了,就说有内部通知(内部文件)给法轮功学员判刑,但是叫法官把内部通知拿出来让人看时,又不敢拿出来。用内部通知作为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全世界大概只有流氓中共才干得出来,更是司法界的笑话与耻辱。

气急败坏之余,中共为制造冤假错案,还疯狂打压那些挺身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报导,甘肃金昌市司法局逼迫全市十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一百零三名律师及二百四十三名工作人员必须签署“自愿书”,禁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只有让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才允许律师给当事人辩护。

《太上感应篇》有云:“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法轮功学员是信仰“真、善、忍”的佛法修炼人,近年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者频频发生,明慧网已公布了二万余实名案例,这些斑斑可考的实例,果报昭彰,如发聩警钟,正是上苍启示世人。神目如电,报应不爽,应验了“多行不义必自毙”古训。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海南中级法院首开诬判法轮功学员的先例,四名法轮功学员经海口中级法院“审理”,分别被判二至十二年有期徒刑。随后北京等地效仿,扩及全国,一再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当时主动担任此案审判长的法官陈援朝以罗织罪名而诬判法轮功学员,被江泽民集团授予“一等功”与“模范法官”,大肆宣传。两年后,正值壮年的陈援朝被确诊为肺癌,病入膏肓。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陈援朝在极度痛苦中死亡,终年五十二岁。

中共法院系统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而横遭恶报的案例,数不胜数。包括被雷劈死、心梗猝死、重病离世、车祸丧生、摔跌死亡、暴毙、自杀、被枪杀等,或半身不遂,或被判刑、撤职(参见明慧网《迫害法轮功 70名中共法院院长遭恶报》连续报导)等,更有作恶殃及家属者,报应之惨烈,令人不寒而栗。

善恶有报是宇宙运行的铁律,只论来早与来迟。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恶贯满盈,无论罪魁祸首或帮凶从犯都难逃法律究责与天理惩治。法轮功学员实践“真、善、忍”,只想炼功健身、做个道德高尚的好人,何罪之有?更不该无端遭受迫害与冤判。苍天为鉴,恶徒报应已经不远。

随着真相广传,迄今声明退出共产党、共青团与少先队者已逾三亿四千九百万人,中共解体覆亡已是迫在眉睫。曾经参与迫害的中共公检法司各级人员,应以那些法院院长为炯戒,早日幡然悔悟、诚心悔改才是正路。真诚奉劝所有行恶者不要再助纣为虐,快快悬崖勒马,尽早声明退党、与中共划清界线,方为自保自救之途。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王馨宇)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