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首付用父母的钱 要倒查半年流水账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3月22日讯】中国各地监管机构在持续督促辖内银行加强贷款排查,严防贷款违规挪用至楼市。有的地方严查购房首付来源,规定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就算是找父母借钱,这笔钱也要倒查父母半年的流水账

据《中国基金报》3月20日报导,有消息称,广州多家银行严查购房首付来源。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就算是找父母借钱,这笔钱也要倒查半年。

一家按揭贷款中介负责人表示,目前银行主要从5方面进一步严查首付款来源。具体包括:

1、提供首付款流水。提审前,借款人家庭需提供首付款来源近半年流水;可以是活期存款,也可是理财余额、保险余额、支付宝余额、股票余额等。

2、对于半年前已持有80%首付资金的可直接认定具备资质;对于部分首付款为近半年内转入的,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

3、对于直系亲属转入的,需提供直系亲属近半年流水;若亲属半年前已持有可直接认定;若断续存入的,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

4、对于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5、提交放款合规环节,需再次核实借款人家庭征信,如有新增消费类贷款或信用卡分期业务的,需提前结清后方可发放。

有银行人士称:“以前买房,只需要提供近半年的工资流水,然后提供首付款凭证即可,也就是流水和转账的银行卡可以不同的。如今,为了避免客户将其他银行的贷款资金用作首付款,除了提供首付款凭证,还需要提供首付款所在银行近半年的流水,以查看首付款资金来源。”

在这场席卷全中国的排查违规资金进入房市的运动中,一线城市广受关注。

据《财联社》报导,北京、广州、深圳等地银行将借款人的房贷申请资格与消费贷、经营贷进行了挂钩,借款人需要将消费贷结清、且证明短期内办理的经营贷信贷资金未被挪用,才可申请房贷。

深圳地区多家银行的信贷业务人员表示,银行将重点审查在3个月内申请了经营贷的借款人的贷后资金使用情况。未来不排除会将这这一时间延长至6个月。北京地区某股份制银行的一位客户经理也表示,该行也需要借款人结清消费贷等信贷资金才可以申请房贷。

上海地区135家商业银行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贷款资金用途违规,部分个人消费贷、经营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个别贷款未能严格落实住宅封顶政策或商用房竣工验备要求;少量首付款资金来源为非自有资金;贷款资料收集不完整。

根据多地金融主管部门的要求,银行一旦发现经营贷等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需立即回收相关资金。

《财联社》报导称,广东银保监局披露的信息显示,目前银行普遍通过“终止额度”、“一次性全额结清”、“分期提前还款”等方式回收贷款。

上海某银行曝出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显示,从该函发出的落款日期到限定的最终还款日仅有1个月的时间。

一家银行信贷部负责人表示,个别客户会存在客观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还清,银行也会为其制定“分期还款计划”。

由于监管要求“尽快收回贷款、整改完毕”,所以分期的时间并不会太长,可商议的空间极其有限,且“只对极个别确实有还款困难的客户适用”。

网友评论说:“过分了,不追究根本原因,反而给刚需制造困难。”

(转自看中国/责任编辑:叶萍)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