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警察涉酒后采暴力手段强奸妇女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4月20日讯】中共纵容之下,警察违法滥权,欺压民众,抢劫民财,强奸女性事件频发。近日,福建省长汀县俩警察被指酒后强奸引发关注。当地通报称,中央第八督导组等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综合陆媒报导,4月19日,福建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发布通报称,由中共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福建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福建省长汀县俩警察酒后违背妇女意愿涉嫌强奸开展调查。

此前有网友爆料,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公安局有2名警察,出入娱乐场所并在酒后采取暴力手段,涉嫌实施强奸。

爆料网友反映,事发于2020年11月20日,龙岩市长汀县公安局濯田派出所一警察邹某某违反公安禁令,连续喝酒,当晚21时,邹某某酒后来到了当地一宾馆的KTV,对一名女服务员采取暴力手段,实施强奸。事后,受害人向公安局报警,邹某某被抓获。

另一起发生于2021年2月7日晚,长汀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一名文职人员谢某某,在当地一酒吧内为其朋友过生日期间,尾随一名女子上卫生间之际,对其强吻,并涉嫌强奸。受害女子向厦门铁路公安处长汀县铁路派出所报案,谢某某被刑拘。

在中共纵容之下,中共警察违法滥权,欺压民众,抢劫民财,强奸女性事件频发。

值得注意的是,福建此前也曾有警察涉嫌强奸的案例。张某清在福建芗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办公楼对涉嫌诈骗的女嫌犯邓某进行审讯时,趁其上卫生间之机,多次对她猥亵。张某清涉嫌强奸、强制猥亵妇女一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4个月。

安徽合肥一派出所警察张云龙,在核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时4次强奸女当事人。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之后张云龙提出上诉。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二审驳回张云龙上诉,维持原判。

不过,大陆律师认为判刑太轻,警察利用职务便利强奸被盘查的当事人,严重违反了职业伦理,至少应该判10年以上。

(记者李芸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