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香港入境法轮功 深圳罗湖区政法委罪行曝光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8月17日讯】广东省深圳罗湖区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公、检、法、司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判刑等,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妻离子散,甚至被迫害致死。并且对罗湖口岸香港入境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抓捕。

据明慧网报导,深圳市罗湖区历届政法委书记和副书记是“六一零”的头目,与区公安局局长、国保大队密切配合,导致迫害长期存在。

罗湖区政法委“610”主要人员有:程正华、张智武、吴裕中、李城东、朱惠添、何纪文、李扬中、肖刚、牟春生、李映中、周益川、王守睿、陈卓文、钱锋、张潭、郑志等。

罗湖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部分情况:

一、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马兴勇,深圳市罗芳武警支队医院中医师,曾遭非法劳教、判刑迫害。二零一一年,马兴勇被非法关押于广东梅州监狱,经常被警察毒打,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恶警怕担责任,通知家里去领人,亲人只好将他抬回家。马兴勇回家后生活不能自理,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含冤离世,终年71岁。

王丽云,女,40多岁,在深圳市中信银行工作。因修炼法轮功,王丽云一直被罗湖区公安局“六一零”恶警非法关押在古圹坳看守所遭受迫害。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王丽云生命垂危。休克几次之后,恶警才通知家属。勒索了家属五千元赎金,才放人。王丽云因伤重,于八月六日含冤去世。

二、罗湖区被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罗湖区被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75人(仅统计明慧网被迫害名单,更多实例因中共严密封锁无法统计),其中:

何明,女,一九四一年生,曾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项的老专家,家住深圳市罗湖区莲塘鹏兴花园。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六日,何明第五次在家中遭绑架、非法抄家,被诬判三年,历经牢狱折磨。罗湖公安分局,深圳市罗湖政法委,莲塘派出所,鹏兴三期管理处共同参与。

郑宇燕,女,40多岁。原深圳粮食储备局办公室主任。二零零四年十月下旬,在深圳被公安绑架,后被送往广东三水妇女劳教所。她绝食抗议对她的非法抓捕,被劳教所强行灌食折磨。郑宇燕自一九九九年十月后,多次遭绑架,二零零零年二月和二零零四年分别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七年与亲人失去联系,下落不明。后从郑宇燕亲友处得知,郑宇燕在广西老家被送入某收容所后去世。

李清波,武汉人,41岁。武汉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劳动局正科级干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被福田区的派出所绑架、刑事拘留。李清波的岳母也遭株连,被恶人绑架进了罗湖莲塘派出所。在罗湖区看守所被非法拘留38天后,被非法判三年劳教。

三、深圳市罗湖口岸警察绑架香港入境的法轮功学员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党镇压法轮功开始,就对罗湖口岸香港入境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抓捕。

◎杨若蔚,澳洲法轮功学员。在深圳罗湖海关被拒绝入境,被变相非法拘留7个多小时。

◎朱颖,女,加拿大法轮功学员。经罗湖口岸,在深圳被绑架。

◎高珊珊,女,39岁,吉林省长春市人,旅日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参加香港法会途中,被深圳海关非法扣留、盘查、照像、搜身,被录入黑名单,无法回国。

◎马淑华,旅日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参加香港法会途中,被深圳海关非法扣留,被录入黑名单,护照的入境戳上被加盖上了“注销”戳,无法回国。

◎陈雪娟,女,旅日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参加香港法会途中被深圳海关非法扣留,被录入黑名单,护照延期遭拒。

◎卢勇,男,旅日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参加香港法会期间,遭深圳海关非法扣押,被录入黑名单,护照不予更新。

◎蔡女士,澳洲籍,随丈夫在广东东莞投资办厂数年。二零零一年十月,因随身携带法轮功书籍,在深圳市罗湖口岸被深圳海关人员非法拘禁二十四小时。

◎张雨苍,男,香港居民。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在深圳罗湖海关遭绑架,被非法判刑3年。

◎孙钟文。二零零二年五月,和张雨苍两人在深圳罗湖口岸过境时,因拥有法轮功真相传单、光碟,遭公安非法扣留。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非法判刑四年、三年。

◎张青。二零零四年二月,从香港返回大陆时,在深圳海关遭绑架。

四、罗湖区“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同时,毒害世人

罗湖区“六一零”先后在街道办、公园建立所谓“心灵援助驿站”,由深圳市、罗湖区的“六一零”头目牵头,伙同长期在深圳参与迫害的犹大们,对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上门骚扰。先后在洪湖公园、人民公园、翠竹公园、各个小区搞标语牌,宣传栏,极尽污蔑诽谤之词;不定期在公园、社区、学校举办各种诽谤法轮功的宣传活动,毒害世人。

更为邪恶的是,罗湖区“六一零”将迫害直接输入到罗芳小学、翠竹中学、洪湖小学等学校,让孩子们内心充满对佛法的仇恨和恐惧,妄图毁掉下一代。

罗湖区“六一零”妄图做成深圳市乃至全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样板区”。期间,南京栖霞区、安徽望江县、佛山市等地的“六一零”来罗湖区进行所谓的“学习交流”,加重对深圳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及对深圳市民的毒害。

资料来源:明慧网

原文链接:深圳市罗湖区政法委“610”人员的恶行

(文字整理:张莉/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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