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3月22日讯】3月22日,中共福建省前副省长张志南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刑14年。
中共官方22日通报,中共福建省委前常委、福建省前副省长张志南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款300万元(人民币,下同),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款300万元,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全部被没收。
张志南被指控,1996年至2019年间,先后利用担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福建省副省长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福建省常务副省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私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432万余元,涉嫌收贿罪;2007年至2017年间,其在负责审批的相关项目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导致财政资金损失共计1.48亿余元,涉嫌滥用职权罪。
官方通报还称,张志南供述自己罪行,且主动交代其他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举报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现年61岁的张志南,福建龙岩人,曾任福建三明市副市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改委主任;2008年1月任福建省副省长,2010年起还兼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11年11月起跻身省委常委,同时兼任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20年4月,张志南落马,成为当年落马的“首虎”;同年9月被双开,10月被逮捕,12月被起诉。2021年5月,张志南受审。
“双开”通报称,张志南在疫情上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对抗审查,搞迷信活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纵容默许家人、亲属利用其职权及职务影响谋利;生活腐化堕落,搞权色、钱色交易;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等等。
张志南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福建省落马的“第三虎”。另外两人为2015年3月落马的福建省副省长徐钢、2015年10月落马的福建省省长苏树林。徐钢、苏树林已被判刑,分别被判13年、16年。
张志南曾是苏树林的副手。而苏树林被指为周永康“石油帮”成员,曾任中石油副总经理、中石化总经理等职。周永康、苏树林、张志南三人均追随江泽民集团,曾参与迫害法轮功。
张志南在兼任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08年8月至2011年11月间)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张建华、叶巧明、左福生、王永金等人被非法迫害。而政法委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主管单位。
此外,陆媒曾报张志南于2005年起加入中国作家协会,笔名“蓝智”,出版过多部小说与文集,曾在文章中提到“做人与做官”,宣称官员在官位一天,“就有讲究官品,而官品恰恰来自人品”。
(记者李劲风报导/责任编辑: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