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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是前中共独裁者江泽民的老家。在那里,有一批靠紧跟江泽民升官发财的“江派人马”,原中共江苏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就是其中之一。
今天,我就和大家谈一谈王立科一路靠“使坏”升官,最后被押上审判台的事。
2022年6月17日,原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贪腐案,在长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王立科被控四宗罪,其中,受贿4.4亿元(人民币,下同),行贿9,731万元。
王立科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第四个、中共十九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省级政法委书记,是江泽民家乡江苏省政法系统腐败分子的“带头大哥”。
王立科曾长期在辽宁省公安机关工作,官至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
2013年3月,王立科被调任江苏省长助理、公安厅长。之后,历任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2017年9月至2020年10月,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立科调到江泽民老家
这得从王立科与已经落马的原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的关系说起。
2022年1月15日,中共央视播出纪录片《零容忍》,披露了王立科与孙力军之间的关系。
其中谈到,在一次公务活动中,王立科认识了时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的孙力军。在王立科看来,孙力军年轻、身处岗位重要,上升空间很大。于是,他藉各种机会拉近与孙的关系。
2011年,王立科在孙力军到辽宁出差期间,首次送上一张存有1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孙力军毫不推辞就收下了,这意味着他接纳了王立科。此后,王立科多次专程到北京等地“看望”孙力军,送上银行卡、美元、公司股份等。
孙力军说:“他每年来北京四五次,每次都给我30万美金,放在一个小的海鲜盒里面。他每次来就说,我给你送点‘小海鲜’,我就知道怎么回事了。”王立科历年送给孙力军的“小海鲜”,到案发时累计折合人民币九千多万元。而孙力军也没有让他失望。
孙力军说:“他去了江苏当副省长、公安厅长,后来又当了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一路我都提供了帮助。我把他当作自己人。”
孙力军说这话口气很大。2020年4月19日孙力军被抓捕时,只是公安部的一个副部长。王立科当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一路他怎么提供帮助?
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的撰稿人王友群博士认为,其实,不是孙力军个人如何有本事,而是他的后台老板位高权重。他的第一个后台老板是原公安部长、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第二个后台老板是原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第三个后台老板,就是江泽民。
江苏省是江泽民的老家。谁当那里的公安厅长、省政法委书记,是孙力军的后台老板们都非常关心的事。
孙力军向时任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推荐了王立科。孟建柱看了看王立科以前的表现,发现他在某些关健问题上一直紧跟江泽民、曾庆红,觉得这个人不错。得到后台老板认可后,王立科顺利地从辽宁调到了江苏。
王立科是什么样的人?
他是2020年10月24日被调查的。经过近一年的调查,2021年9月22日,中纪委官网发布了开除王立科党籍和公职的“双开”通报。
通报说,“王立科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丧失‘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通报还说,王立科“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贪婪妄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巨额财物,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从通报看,王立科从1984年加入中共之日起就是一个“坏人”。所谓“政治上毫无原则”,就是随时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是这样一个“坏人”,却从一个最基层的警察爬到了副省(部)级高官的位置,当上了江苏省政法委的第一把手。
通报称王立科“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是指王立科参与“孙力军政治团伙”。“孙力军政治团伙”是今天中共的说法,套用以前中共的术语,就是“孙力军反党集团”。
王立科被控四宗罪
根据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的指控,王立科犯下四宗罪: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
第一宗罪,他被控受贿4.4亿元。
起诉书指控:王立科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
王立科任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是在1993年,案发是在2020年10月。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王立科的受贿时间长达27年,是又一个一路受贿、一路被提拔重用的大贪官。
第二宗罪,王立科被认定的行贿金额是9,731万余元;其中给孙力军一个人的就达9,000多万元。
第三宗罪,王立科被控长期为辽宁锦州北镇市的“娄河犯罪集团”提供保护。
央视纪录片《零容忍》提到,上世纪90年代初,一个叫娄河的人在北镇开设多家赌场、娱乐城。他那时就开始向北镇公安局副局长王立科行贿。当地民警曾接到举报,想调查娄河,被王立科制止,并严加训斥。省里、市里有打黑行动,王立科就提前给娄河通风报信。他还滥用警权,帮娄河打压竞争对手。曾有另一名涉黑组织成员李某向娄河叫板,王立科应娄河请托,重点侦办,打击了李某的势力,壮大了娄河的声势。
据《大众日报》报导,“在35年的从警生涯中,王立科为娄河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的时间就长达20年”。娄河累计送给王立科的财物有8,000多万元。
第四宗罪,王立科被控伪造多张居民身份证。
起诉书称,王立科利用职权为本人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等伪造多张居民身份证。
王立科犯重罪
从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之日起,王立科一直积极追随,曾两次受到江泽民接见。1999年9月1日,他被授予所谓“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2017年9月18日,南京法轮功学员马振宇,第五次被非法抓捕。马振宇在美国的妻子张玉华,为营救丈夫到处奔走。她的呼声得到时任美国总统川普(特朗普)、国务卿蓬佩奥、国际宗教自由大使布朗巴克等的回应。马振宇受迫害案,成为全球关注的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重点案例之一。
海内外法轮功学员曾以各种方式给江苏省政法系统官员讲真相,希望他们不要迫害好人,给自己、给家人、给子孙留一条后路。但是,在王立科的主导下,2018年8月30日,南京市中级法院仍坚持非法判处马振宇有期徒刑3年。
据明慧网报导,王立科在辽宁、江苏任职期间,至少9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3,000多人被绑架、数百人被非法判刑。
王立科的结局
我们保守一点,仅从涉案金额角度比照一下,中共十九大来,敛财过4亿元的“老虎”有:原华融集团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超17亿元;原陕西省政法委书记、省委书记赵正永,受贿7.17亿元;原内蒙古政法委书记、人大副主任邢云,受贿4.49亿元;原华电集团总经理云公民,受贿4.68亿余元。
赖小民已被执行死刑,赵正永、邢云、云公民,均被判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么看来,王立科可能被判死缓。
好了,今天就先说到这,感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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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