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3月29日讯】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8日就反外国经济胁迫的政策工具达成共识,“反胁迫工具”将可祭出惩罚性关税、进出口管制等集体反制措施。虽然反胁迫工具的方案内容无一字提到中国,但欧洲议会明言这套措施立法背景,是来自中共对立陶宛的贸易胁迫行为。此暂定协议需再经两机构正式同意,接着在欧盟正式写入公报20日后,就可实施。
中央社报导,议会明言这套措施立法背景来自中(共)国对立陶宛的贸易胁迫行为,负责议员并以“有牙老虎”比喻。
“不论是否真的会用到,有时候,把枪摆在桌上是必要的。”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对外贸易委员会主席朗吉(Bernd Lange)在记者会上形容欧盟端出这套措施的目的。
经过漏夜协商,欧洲议会和和欧盟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今天(28日)约凌晨4时对“反胁迫工具”(Anti-Coercion Instrument)达成共识。这套政策工具使欧盟在会员国遭到他国的经济胁迫时,可采取贸易报复等集体反制措施。
2021年7月立陶宛同意以“台湾”为名设立代表处后,遭到中(共)国连串贸易抵制,当时轮值欧盟主席国的法国积极推动建立防御措施,12月欧盟执委会(European Commission)便提出“反胁迫工具”规划案,送交议会和理事会这两大欧盟立法机构讨论。
根据两机构共识,未来欧盟对外国经济胁迫行为可采取的反制措施,包括提高关税,也就是类似美国政府常用的惩罚性关税,以及要求特定的进出口许可、限制公共采购投标资格等。
朗吉坦言,有些会员国不喜欢这套方案,担心过于针对性,想要淡化政策手段,但他“不能让该案变成无牙老虎”,因此欧洲议会加码要求设定时间表,包括3个月调查期、6个月反制措施讨论期等,1年内须完成具体案件决策,以避免行政程序拖太久致使反制无力。
议会也将胁迫行为范围界定更明确。若他国不满意欧盟或其会员国的政策、政治立场,包括议会的决议案,而采取贸易、投资等经济上的胁迫报复行为,欧盟就可依据这套反胁迫工具祭出反制措施。
此外,理事会和议会都要求深度参与反胁迫个案的审查阶段,“避免黑箱决策,”朗吉说。其实也反映出这个议题的敏感性。
虽然反胁迫工具的方案内容无一字提到中(共)国,欧盟执委会在今天(28日)中午例行记者会被问到可否举例说明有哪些国家的胁迫行为时,也含糊带过,不过议会新闻稿说明政策背景时,则主动提及欧洲议会过去“在多个决议中谴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对立陶宛的经济胁迫”,包括去年1、2、9月通过的决议案。
有记者问朗吉除了立陶宛事件,是否还想得到其他经济胁迫的可能性,他举荷兰限制高阶半导体设备出口到中(共)国为例,中(共)国内部正考虑是否对荷兰采取经贸报复,“所以(欧盟有这套反胁迫工具之后)也许可能让他们重新考虑”。
欧盟这套朗吉口中的“有牙老虎”方案在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达成暂定协议后,需再经两机构正式同意,接着在欧盟正式写入公报20日后,就可实施。
除了欧盟,美国众议院2021年10月也有议员提出“反中(共)国经济胁迫法”(Countering China Economic Coercion Act),今年2月跨党派议员再提出“2023年反经济胁迫法案”(Countering Economic Coercion Act of 2023)。
中(共)国则在2021年6月通过“反外国制裁法”,工具包括冻结、查封外国在中国的财产,以及限制陆客观光等报复措施。
(转自中央社/责任编辑:夏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