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刑讯案:家属控告 检察长雷人回复被质疑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4日讯】近日,湖南益阳一刑讯逼供案家属到检察院控告警察非法逼供,检察院检察长回复,存在逼供犯罪事实,但是需要受害人家属自己提供证人,被质疑违法。

据微信公众号“微言法谈”发文透露,10月8日,益阳罗树中被刑讯逼供案受害人家属罗灿宏前往益阳检察院,询问关于罗树中被警察刑讯逼供案件立案进展情况,益阳市检察长王东晖回复称,确实存在刑讯逼供,但之前提供的证人均不作证,需要被害人家属再行提供证人。王东晖说,“有伤害结果,但是你们提供的证人现在不作证了,我们怎么立案啊?你们要提供新的证人啊”。

微信公众号介绍,王东晖现任益阳市检察院检察长,之前担任湖南省检察院控申处处长。文章说,根据法律规定,刑事公诉案件的侦查权属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专有,无侦查权的受害人家属如何提供证人?

文章还举出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指出,按照规定,侦查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所以,益阳检察院不予立案侦查是违法。

据大陆媒体之前报导,2021年4月17日,湖南益阳罗树中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湖南安化公安局监视居住。2021年9月8日,罗树中被益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期间,罗树中女儿罗灿宏不断控告,反映其父亲罗树中受到办案警察的残酷逼供,在罗灿宏的控诉中,罗树中被称为“益阳414刑讯逼供案”。

罗灿宏说,其父亲罗树中被指定监视居住后,半年内不允许律师会见,直到 2021年9月27日,辩护人才在沅江市公安局看守所会见了罗树中,罗树中向辩护律师诉说了自己被酷刑对待的情况,其家属才知道罗树中的遭遇。

罗树中向律师描述,在指定居住点的厕所里,安化派出所所长罗丰,在他带着手铐的情况下,把他打倒后用脚踩肋部,致其左肋受伤,疼痛难忍,罗丰还对他使用催泪喷剂喷,连续几天,最多的一天四次。警察还被用木棒、铁棒、哑铃、皮带打他;当他口渴要喝水时,警察李淼森给他三升的农夫山泉的矿泉水瓶灌水,强迫他连续喝了六瓶,水从鼻子和嘴里往外喷,还不让上厕所,小便全部尿在裤子里,流在地下,警察让他在地下的尿里打滚,罗丰还把他拉到厕所,把他的头塞在便盆里,强迫我喝粪池里的水,这样有三次。

罗灿宏还控诉说,益阳警方不断的威胁她的家人,把她弟弟和母亲也抓起来。

2023年7月20日,衡阳市中法经数次延期后,对罗树中等14人宣判。其中,罗树中被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判决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80万元。

因为不断控告和在网络喊冤,2023年6月15日,罗灿宏被益阳公安局赫山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传唤。

微信公众号“微言法谈”质问,益阳检察院、衡阳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放弃审查职责,任由这种刑讯逼供所得的非法证据递交法庭,本身已经涉嫌失职渎职,王东晖检察长也是重要责任人。“发出这种雷人之语,难道是逃避责任的必然之语?”

中共利用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实施法外监禁和酷刑,一直受到国际谴责。

2015年在709大抓捕之后,大赦国际在一份题为《看不到尽头》的报告中,罗列了中共警察实施酷刑的590个案例,谴责中共,“虽然信誓旦旦要加强法治,可是中共警察还是始终在运用刑讯逼供,甚至有律师也成为经常的酷刑受害人”。

2021年10月5日,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过采访当事人,发布了题为《囚禁:在中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秘密监狱内》报告,报告指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把受害人关押在隐密的地点,使受害人与他人隔绝、陷入全然孤立的状态,强迫失踪与酷刑广泛存在。

(记者李郦综合报导/责任编辑:徐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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