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马长青被吉林监狱迫害致死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11月09日讯】2023年9月18日,吉林省榆树市法轮功学员马长青被吉林市监狱迫害致死

原中国律师、“公民法庭”律师组负责人梁少华告诉大纪元,中共对马长青的绑架、拘禁、诬告以及狱中的虐待行为,都是非法的,涉案者需承担罪责。

2022年8月10日或11日,马长青因贴法轮功真相黏贴,被榆树市中医院的摄像头拍到,因此遭绑架、关押。

明慧网报导,马长青,男,榆树市养路段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前,马长青因颈椎和腰椎骨折,医嘱得穿钢背心,并且,一只胳膊抬不起来;1996年修炼法轮功后,穿了十多年的钢背心脱掉了,胳膊完全恢复正常。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原则的佛家修炼功法,包括五套简单易学的功法动作,祛病健身效果神奇。

马长青的妻子穆春波是街道委主任,女儿从小得癫痫病。马长青和妻子穆春波修炼法轮大法后,一家人和睦相处。

1999年,中共因恐惧法轮功学员人数超过中共党员,下令铲除和镇压。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多年里,马长青还曾于2000年、2010年、2013年、2017年、2018年被非法绑架、非法关押。妻子穆春波后于2012年含冤离世。

此次2022年被绑架后,马长青于2023年被非法判刑4年,关押在吉林市监狱。9月18日,即被吉林监狱迫害致死

马长青的具体死因未知。

律师:涉案者需承担罪责

就马长青被吉林监狱迫害致死一案,原北京律师梁少华告诉大纪元,马长青贴法轮功真相材料的行为只是和平地正常行使公民的信仰权利。

“他(马长青)只是去贴一些传单、贴一些标语,具体的行为就是这些。他不涉及到什么暴力,也不涉及到扰乱公共秩序,只是(行使)和平的信仰自由的一个权利,然后中共对他实施绑架、非法拘禁。”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梁少华表示,涉案者需承担罪责。

他说,“直接参与(迫害)的人、指挥参与的人,可能涉及到这些罪名,包括:非法绑架、非法拘禁、诬告陷害、虐待监管人、刑讯逼供罪、侵犯公民的信仰自由的罪,至少可涉及到六七个罪名。”

他认为,马长青被迫害致死,涉案者甚至可能涉及“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或者是虐待被监管人”的罪名。

“一个是直接责任人,你直接监管的、你下手的或者你支持其他人下手的,这些人是直接责任人;另一个就是间接的(责任人),那个监狱长、监区的管理人。”

梁少华建议,将证据固定,以便日后诉讼。

他说,“固定证据很重要,比如能找到证人证言。证人看到这个人被殴打、受了伤、在医院。”

“这个固定证据,需要他录个音或者写证词,然后你就收集起来签名。这就是把证据固定下来了。”

“因为你现在有人跟你说:‘我看到他被伤害了、他被殴打了、他被打死了。’但是,二十年之后,这个人找不着了,这个证据就没有了。”

“固定证据,就是说你现在有证据就保留下来。”

“所有的证据,你要固定下来。固定下来,等到诉讼的时候才有用。”

(新唐人特约记者乔松采访报导/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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