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袭2名警察致死 凶嫌林信吾一审判2死刑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3日讯】明德外役监脱逃嫌犯林信吾,去年8月持刀袭击警察凃明诚与曹瑞杰,酿成2名警察死亡的悲剧,台南地院日前召开辩论庭,林信吾虽然当庭向2名殉职警察的家属道歉、表示后悔,但不被家属所接受。

台南地院今天(23日)认定林信吾杀意坚定,残虐且毫无人性,犯后一副“什么都无所谓、要命一条”态度,暴力再犯概率高,判处林信吾2个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中央社报导,台南地院表示,林信吾去年8月22日凌晨6时许携带弹簧刀及空气枪,在台南市中西区赤崁街窃取机车,警员凃明诚、曹瑞杰获报驾驶警车搜寻,同日上午11时许在安南区台江大道四段及北汕尾三路口寻获失窃机车。

藏身墓厝的林信吾担心遭查获送回监所执行,持弹簧刀砍杀先下车的凃明诚,造成头部、颈部、胸部等17处锐力伤,再夺取凃明诚警用枪弹,且待曹瑞杰驾驶警车赶抵后,又持警枪朝警车方向开了6枪。

当时警车偏向撞入路旁草丛。曹瑞杰下车查看凃明诚伤势,林信吾又持弹簧刀砍杀曹瑞杰,造成头部、颈部、胸部、腹部等38处锐力伤后,再骑赃车逃亡,且于同日晚上11时许在新营区窃取机车及持警枪抢劫超商。凃明诚、曹瑞杰送医伤势过重不治死亡。

台南地院认为林信吾自购刀起,就预设以利刃与他人一决生死,且依犯案情节及砍杀手法,可认定杀害2名警员手段实属“情节最重大之罪”;林信吾犯后虽坦承犯行,却仅消极认错,无明显悔悟表现,露出一副“什么都无所谓,要命一条”的态度。

此外,量刑鉴定报告书显示,林信吾容易暴露于再犯不稳定因子,具有复归社会相关压力,若未有强力社区矫治监督情形,仍有高度暴力再犯概率。

台南地院认定林信吾未受任何重大刺激就犯下杀警夺枪案,动机目的仅是避免被捕回监执行,全图一己之私,杀意坚定,手段凶残,残虐且毫无人性,对社会大众及被害家属影响深远、冲击至钜,必须剥夺生命,永久与世隔离。

(新唐人亚太电视综合报导/责任编辑:邱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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