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5月27日讯】近期,中共辽宁沈阳市应急管理局一官员驾无牌车逆行将一名三轮车驾驶员撞死。但事发20天后,家属仍未收到此事故责任认定书,而肇事官员仍正常上班,引发家属的不满。
据《济南时报》旗下媒体“新黄河”报导,5月2日傍晚,沈阳市应急管理局一公务指挥车逆行与一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58岁的三轮车驾驶员、沈阳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尹家沟村村民郭涛(化名)倒在血泊中。
报导提到,与郭涛相隔几米远的对向车道上,就是贴有“沈阳应急”标识,却没有悬挂号牌的肇事车辆。在肇事地点上方,还悬挂有限速20公里的标志牌。
5月26日,事故中的遇难者家属表示,事发后至今已经过了20天,家属仍未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不清楚肇事司机的具体身份。经过尸检,已排除父亲酒驾、毒驾嫌疑。
“大概是(2日)下午5点多钟,我们听说出事了,5点20分左右,我们到了现场,他就已经不行了。”郭涛的女儿表示,当天午饭过后,父亲像往常一样,驾驶电动三轮车到地里劳作,却再也没能回来。
当家属们赶到现场后,肇事公务车上的人员已被清空,该车内安装了行车记录仪,但却未见储存卡。
报导引述一位接近官方的知情人士透露,5月2日,沈阳市苏家屯区尹家沟村附近发生山火。当天下午5点左右,涉事公务车为避让前方停靠车辆,采取逆向行驶,结果与郭涛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
该知情人表示,肇事公务车的驾驶人为沈阳市应急管理局某处处长王某某。他所持驾驶证与车辆不符,且涉嫌多项违规行为,包括未挂号牌、逆行及超速等。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王某某的一名同事表示,王某某确实驾车肇事,但王某某仍在工作,“该调查调查,正在弄呢,不工作咋整”。
5月27日,当地警方称,目前已经确认肇事司机为王某某,案发时该车确实未悬挂车牌,因该案涉及相关检测鉴定,暂时无法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目前该案还在调查中。
此事曝光后,引发大陆网民愤慨:“为什么没有车牌?”“逆行就等于是危险驾驶。”“他没有驾驶证,超速,逆行,不挂车牌。”“不要拿救火说事。”“这就是故意杀人,不要洗白。”
“希望严惩,拒绝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执法犯法,罪加一级!”
“谁不是为了工作,谁不是为了生活?执法者违法,必须严惩!”
“要是老百姓开车,肇事早都被警方关押了,当官的就是不一样,有特权呀,证明法律是给老百姓设的,我们拭目以待吧。”
“驾驶无牌照车辆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可以判他。”
(责任编辑:李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