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船后逃逸 两名中国船员被韩警方“紧急逮捕”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6月14日讯】周四(6月13日),韩国西南海岸附近海域发生一起撞船事故,一艘载有9人的韩国渔船倾覆,1人遇难,2人失踪。事故发生后肇事逃逸的两名中国船员被紧急逮捕。

韩国海岸警卫队14日表示,集装箱船的两名中国船员因撞上一艘渔船后未提供援助并逃跑而被立案调查。

据木浦海洋警察署称,13日凌晨3点18分左右,在距离首尔西南309公里的木浦外加戈岛东北部海域,两名中国船员驾驶一艘9,734吨的集装箱船与33吨级统营船籍近海鱼篓船A号相撞。据称,事故发生后,两名中国船员未采取救援措施就逃离了现场。

事故导致渔船倾覆,韩国船长死亡,两名印尼船员失踪。另外6人被附近的渔船救起,他们抓住漂浮物在海上漂了大约四个小时。

根据《海事安全法》,航海船在捕鱼作业期间有义务远离渔船。A号渔船的生还船员告诉海岸警卫队,尽管他们鸣响了警报,但集装箱船并没有改变航向而造成碰撞。

海岸警卫队紧急逮捕集装箱船的两名中国船员,并正在审讯该船上的其他人,包括船长。同时,A号渔船已被捞出,海岸警卫队计划使用起重机将A号渔船调转后进行内部检查。

目前,海岸警卫队正在与海军和渔民合作搜寻失踪的船员,多艘船只、飞机和渔船加入了救援行动。

对于大多数公民来说,见死不救顶多是道德问题,不会涉及到违法犯罪的情况,但在有的国家见死不救是违法。

《德国刑法典》第330条C规定:意外事故或公共危险或急难时,有救助之必要,依当时的情形又有可能,尤其对自己并无显着危险且不违反其它重要义务而不实施救助者,处一年以下监禁或罚款。

《法国刑法典》223-6条第二款亦明确规定:任何人对于处于危险中的他人,在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均无危险,且能够个人采取行动,或者能唤起救助行动而故意放弃救助的,处5年监禁并扣50万法郎罚金。

塞尔维亚法律规定,见死不救者(例如交通事故中)可处一年徒刑。如果受伤者因路人见死不救而死亡,相关的路人可被判处8年徒刑。

“见死不救”在日本法律中被称为“遗弃罪”,责任人将被处以3个月以上、5年以下的惩处。日本还规定了“遗弃致死伤罪”的处罚,一般判处2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些法律规定在日本已经实施多年。

意大利《刑法》规定,见死不救者被判处一年以下的监禁或2500欧元罚款。

巴西《刑法》135条规定,见死不救者,可判处半年到一年监禁。

欧洲其它国家,包括阿尔巴尼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丹麦、芬兰、希腊、匈牙利、冰岛、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士以及俄罗斯对于见死不救都有相关的刑法条款。

(记者李昭希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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