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溺水亡 河南少年被“莫须有”冤判11年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6月15日讯】中共治下司法腐败,遍地冤情。一位河南村民日前告诉新唐人,三年前发生在新野县的一起少年溺水死亡案中,他的15岁儿子李承儒,当场施救不利,而被控故意伤害罪,冤判11年

2021年7月11日,河南新野少年李承儒和三个小伙伴一起到白河边戏水,其中一名14岁同伴李朝阳溺水而死,另一位15岁同伴陈道胜在施救时同时遇难。

李承儒的父亲李海华表示,案发时,儿子李承儒也曾试图下水施救,但因不会游泳,呛了一口水就折回岸边,然后打电话报警。在现场出警记录和隔天的警方调查笔录中,死者李朝阳的12岁堂弟,当时在场的李家牛,都说那是意外事件。

李承儒的父亲李海华:“那个孩子当时的时候,就是出了事故的时候,在现场的时候,他说的是那个就是意外。然后隔天呢,警察去跟他调查,他也是说的是那个意外。但是呢,经过了四五十天了,他又改口了。”

李海华说,李家牛后来指证李承儒推搡同伴致其溺死。意外变刑事,李承儒遭到警察刑讯逼供,后来被新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11年,并附民事赔偿3.8万元。家属向南阳中院上诉,被驳回。

李海华:“他们之间可能是有过那个肢体接触,但是就是孩子们在一起玩耍的一种肢体接触。跟那个另外一个孩子的他那个溺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我不甘心的,孩子也不甘心的,孩子在那个少管所呢,他就是不认罪啊。”

李海华表示,从侦察、公诉到法院两次审理,司法机关都没有提供任何客观证据,仅凭12岁证人李家牛前后矛盾、疑点重重的指证判案。更为离奇的是,事发时河道监控的录像也失踪了。

李海华:“我们就到当地的那个环保部门和水利部门,就是那个监控的所有人嘛,就到那边去。人家就说,当时的时候,说这个监控是坏的,但是我们知道其实监控没坏。附近的村民在说,说没坏,人家谁到那个河滩里去挖了一筐沙,结果人家看见马上就来了。但人家就说监控是坏的,也没录上。”

李海华慨叹,儿子是无辜的,却要在监狱中度过青春,一生都毁了。而他自己也因为讨公道,上了当局的黑名单,生活陷入困境。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夏惇侯、李熙、刘芳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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