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温州首富疑遭“远洋捕捞”46亿员工信托爆雷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9月04日讯】前温州首富浙江新湖集团董事长黄伟遭遇“远洋捕捞”式办案,价值200多亿的新疆宜矿被官方没收,导致集团资金紧张,46亿的“员工福利”信托产品爆雷,涉及人数上千人。

46亿员工福利”信托产品爆雷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今年6月,浙江知名民企新湖集团内部员工理财产品华鑫信托的两只产品爆雷,涉及金额高达46亿元人民币。

自2012年起,新湖集团鼓励员工购买公司定制的“福利性”信托产品,每年开放两次,或存续或到期还本付息。投资者一年期、二年期、三年期的收益率分别为10%、11%、12%,后续偶有波动。这样的模式运转了12年,却在2024年彻底停摆了。

“我都存了十几年了,非常安全,没想到现在会取不出钱。”新湖集团老员工陈宇(化名)说,很多员工都掏空了家底,“公司的一位保洁阿姨,甚至向亲戚朋友借了几十万元投进来”。

在新湖系旗下湘财股份工作8年的王凡(化名)说,他将自己及亲友的近800万元全部投进去了。

8月中旬,大批员工聚集在浙江信访局外维权,要求公司还钱。(点击观看视频

知名浙企疑遭“远洋捕捞”上百亿资产被没收

那么,数十亿的资金都去哪儿了?8月15日,新湖集团董事长黄伟向第一财经证实,集团旗下的新疆宜化矿业陷入纠纷,导致资金吃紧,“我投在里面现金60多个亿、资产200个亿在6月初都被‘抢走了’”。

他坦言,对于员工信托逾期,目前尚无纾解方案。

《浙商杂志》9月3日刊登《独家调查|知名浙企疑遭“远洋捕捞”式办案上百亿资产或不翼而飞》一文,披露新湖集团遭到湖北当局“远洋捕捞”的细节。

文章说,该案要追溯到14年前,2010年6月,新湖集团斥资购买了华易隆鑫七个自然人股东持有的100%的股权,从而实际控制了华易隆鑫持有的新疆宜矿50%的股权。

经过14年经营,新湖集团把新疆宜矿“从一个负债1000多万元、尚未取得采矿权证的亏损企业,建设、发展成年开采指标4000万吨、资产上百亿、经营状况优良的特大型绿色煤矿企业。”

然而,华易隆鑫前股东之一胡某卷入(与新湖集团无任何关联)了一起行贿案件,使新疆宜矿有可能被易主。

2018年2月,胡某被湖北黄石市监察委调查。2019年3月,湖北天门市检察院突然将华易隆鑫以单位行贿罪提起公诉。由此,这起案件从胡某个人行贿,转变为华易隆鑫单位行贿,新湖集团也因此遭遇飞来横祸。

2022年10月,天门法院一审判决,华易隆鑫犯单位行贿罪,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及孳息予以追缴,返还给宜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易隆鑫不服上诉,2024年4月,湖北汉江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据天眼查显示,8月26日,新疆宜矿公司发生了多项变更,华易隆鑫所持股权已被过户给宜昌市国资委,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原“新湖系”派驻高管均被撤换。

“毫无征兆,我就被撤换了。”新疆宜矿公司前董事长钟声表示,近几年新疆宜矿净利润稳定在20多亿元,“按市场化估值测算,新湖方面所持股权价值约200亿元”。

新湖集团认为,天门法院和汉江中院的判决“明显罔顾事实,不公不法”。

北京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若寒表示,这一判决有三大不可思议之处:首先,胡某行贿行为符合自然人行贿的行为特征,华易隆鑫却被判决为单位行贿罪,其目的是为掠夺企业财富;

其次,天门法院在判决中故意混淆老股东与第三方新股东的关系,追缴第三方取得的合法财产,践踏了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秩序;

再者,判决不追缴行贿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款,却将新股东合法取得并经营14年的现有股权作为追缴标的,有违法理。

目前,新湖集团已向湖北法院提出申诉。

新疆宜矿的纠纷导致新湖集团资金紧张,由此引发“员工福利”信托产品爆雷事件,上千名投资者受害。

公开资料显示,新湖集团成立于1994年,企业信用等级连续十年被评定为AAA级。创始人黄伟和妻子李萍2009年以300亿元身家在《胡润百富榜》名列第五,成为浙江首富。

近年来,随着地产行业下滑,新湖集团业绩也受到影响。但在《2023年胡润百富榜》上,黄伟夫妇依然以185亿元身家排名第290位。

前浙江首富黄伟遭遇“远洋捕捞”式办案,引起关注。

有网友表示,“远洋捕捞式办案,抓大放小,先抓人再查事,资产查封、账户冻结,这谁受得了?希望新湖中宝能挺住啊。”

“难怪富豪们纷纷移民,原来是知道国内的财富积累太困难了,不跑的话,辛苦一辈子,最终可能都会成为国家资产。”

(记者罗婷婷综合报导/责任编辑:范铭)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