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4月11日讯】台湾移民署要求2004年前入籍的中国大陆籍人士,需在三个月补交丧失原籍证明,否则将面临撤销台湾户籍的处分。对于无法前往中国大陆取得证明者,陆委会周四列出四种情况,可以具结代替,包括因政治、宗教遭中共迫害者,重大伤病者,以及十年没有入境中国,还有主张在大陆出生就返台定居,从未设籍的人。
陆委会主委梁文杰:“不管你是因为政治原因,还是因为重大伤病,有些人可能中风很久,他根本也不可能去,那或者是说你在那边已经无亲无故,你也10年来都不曾回去,这是你自称说你不能回去,所以我们就针对这些状况,让你用具结的方式,免除舟车劳顿。但是如果未来,你出于什么原因还是去了,在主管机关看来,你这个可能就是,跟你当初所自称的情况不一样,就会还是会要求你,要去拿除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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