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六岁儿童离奇惨死 中共当局封锁消息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4月30日讯】新唐人网站收到大陆读者投书,全文刊登如下:

2025年2月10日,在辽宁省庄河市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六岁儿童于辅导班五楼坠亡事件,事件发生后中共警方不仅将此次事件定性为意外而不予立案,而且还严密封锁消息,不准孩子家属在自媒体平台发声。

本起事件的受害人唐堂于2022年9月1日开始在位于庄河市北方桂林苑小区2号楼的辰光启智幼儿园上学。2024年7月末,唐堂的母亲戚欢女士被该幼儿园的老师拉进了一个群聊名称为“幼小衔接群”的微信群内,该幼儿园的很多老师和家长以及园长都在群里。

随后该幼儿园的老师王雪莲便通过微信群添加了戚欢女士为好友,从2024年9月开始一直到2025年1月,王雪莲都多次通过微信联系戚欢女士并对其施加压力,称唐堂学习不好、上学跟不上,想让戚欢女士把唐堂送进她自己在幼儿园放假期间开办的辅导班,由她自己和她正在上大学的外甥女一起为孩子教学。并对戚欢女士声称办班地点就在位于庄河市三寰大街43-7号的王雪莲姐姐家中。戚欢女士经过了对办学地点的实地考察之后,便同意了让唐堂在这里接受升入小学前的课程补习。

唐堂随后于2025年1月10日开始在王雪莲开办的辅导班中上课,上课时间为每日上午8点至下午4点,期间戚欢女士曾提出想每天自己亲自接送唐堂上下学,可却被王雪莲以“男子汉需要锻炼”这样的说辞拒绝,王雪莲坚持要每天自己找私家车来接送学生。

事发当日2月10日下午4∶54分,戚欢女士通过微信询问王雪莲,唐堂为何还没回家,而王雪莲则答非所问的回答“在换门锁”,随后不久戚欢女士便接到了王雪莲丈夫的电话,称孩子出事了让戚欢女士快来,戚女士这才得知唐堂已经发生了意外。

据戚欢女士表示∶“我慌忙赶往虚假地址,途中遭遇救护车,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安慰自己没事的、没事的,赶到虚假地址未见异常,慌得不行,给王雪莲打去电话才知道孩子已经被救护车拉走,再次打去微信电话问孩子怎么样,被告知孩子没了,我强撑着到达医院,老师连医院具体位置都没告诉我,我像疯了一样到处找医院,到医院后确认孩子已经身亡”。

在报警后戚欢女士才得知,原来办班地点根本就不是之前王雪莲所承诺的三寰大街43-7号王雪莲的姐姐家,而是位于赛屯委社区的王雪莲自己家中。据悉,事发当天,放学时王雪莲带另外两个孩子下楼,返回时发现房门已锁,于是找开锁人员来开锁,在开锁过程中听见唐堂在哭喊,等锁打开后已经过去了40分钟,此时发现唐堂已经坠楼。戚女士质问到∶“为什么独自留孩子在屋里40分钟,为什么门会打不开,开锁为什么会浪费40分钟,为什么这40分钟内你不给我打来电话告知我详情,这期间是只有唐堂自己在屋里,是发生了什么争执,还是有什么矛盾,屋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都不清楚,老师也不出面解释。”

然而事发后,中共警方竟然将此次事件定性为意外,而不予立案。戚女士称∶“派出所在事发不到三小时,都没调查清楚就把人给放了,告诉我们家属是意外。”戚女士随后在无处申冤的情况下,便在自媒体平台上,上传了视频来讲述自己儿子的遭遇,但却遭到了来自中共警方的威胁,据唐堂的亲属称,戚欢女士曾经被警察堵在屋里,强迫她删除视频。而且国内很多为唐堂发声的自媒体博主也都遭到了中共警方的电话威胁,强迫其删除视频。

这起儿童坠亡案令人感到愤慨的同时又疑点重重,第一、据唐堂的亲属表示,案发之后警察只在全屋的窗户上发现了一个唐堂一只手掌的手印痕迹,这就是一个非常不符合逻辑的地方,因为首先即便唐堂可能不是在2025年1月10号辅导班开课一开始就在这里上课,那么也至少是在案发当天的上午8点到唐堂出事的这段时间内,唐堂是在这间屋子里活动的,那么全屋就不可能只找到唐堂的这一个手印痕迹。另外居民楼的窗户高度都是按照成年人的身高设计的,即便是一个成年人想翻越窗户,也得双手双脚并用才能完成,若想紧紧用一只手来翻越窗户都是一件困难的事。那么一个六岁的孩子是怎么做到紧用一只手就翻越了五楼的窗户而坠楼的呢?

第二、据唐堂的一位亲属透露,唐堂在补习班还被王雪莲的丈夫在家长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剪了光头,这又是为什么呢,难道在这个补习班上课的孩子都要剪成光头吗?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辅导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学习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未制定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或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导致孩子在辅导班发生意外,那么辅导班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很显然,王雪莲所开办的这个辅导班并未尽到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她应该在这起事故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王雪莲却在案发后始终没有被追究任何相关责任,连最基本的民事赔偿都没有,为什么中共警方对这起事件坚决不立案、不追究呢?这岂不是中共的执法机关在带头否定中共的法律吗,这不禁让人感到疑惑,这起案件真的只是意外坠亡那么简单吗?

(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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