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6月14日讯】台湾北部某医院,疑似在病患,心跳尚未停止前,就准备器官摘除手术。对此,器捐中心澄清事件经过,是患者主动提出器官捐赠意愿,一切合法。
器捐中心董事长李明哲:“在台湾的话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在病人不符合DDR(死后捐赠原则)的情况之下,被推到开刀房而摘取他的器官。医疗伦理上面来看,甚至在国家的法律规范来看,本案件事实上都是符合常规。”
台湾北部某医院传出,在病患心脏未停就进行器官摘除手术的消息,器捐中心出面说明,澄清过程中院方都有与家属沟通同意,符合程序。
器捐中心董事长李明哲:“事实上所有的病人进到医院来的时候,第一步骤就是拯救他的生命,所以说你会发现这个病人来的时候,即便在OHCA的情况之下都积极的治疗他,甚至是开刀装叶克膜。事实上在前面的四个步骤全部都做完了,包括安宁缓和的征询,包括家属提出了撤除维生系统,包括病人家属签署了不急救同意书,包括病人家属签署了器官捐赠同意书,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我们才能够正式的启动(器官捐赠流程)。”
案件中的年轻男性,是骑机车自撞倒地,送医时已无呼吸心跳,由于无法判定脑死,才在检察官与法医到院与家属确认捐赠意愿后,进行“心脏停止死亡后器官捐赠”(DCD),撤除包括叶克膜等维生系统。董事长李明哲强调,在台湾绝对没有“活摘器官”发生。
器捐中心董事长李明哲:“我在这边郑重跟很慎重,而且很负责任的跟大家讲,在台湾,我讲的是在台湾这个岛屿上,任何一家机构,不要讲医院,任何一个机构,任何一家医院,绝对不可能有活摘器官这件事情。”
卫福部医事司副司长刘玉菁(声音来源):“各不同的医院都是采同样的流程,并且获得相验同意以后才会去做器官的摘取。因此,我们的参考指引所列的程序,就是依循着我们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规定来订入。”
李明哲表示,因为医疗与司法在实务操作上的衔接落差,才引起事件争议,器捐中心未来将邀集器官捐赠医院与法务专家召开会议,研议行政沟通与流程说明机制,作为卫福部修订作业指引的参考。
新唐人亚太电视林钰唐、唐洁安台湾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