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再提陈光诚 各地声援持续升温

【新唐人2011年10月14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采访报道)继《环球时报》之后,上海《东方早报》星期四罕有的发表评论文章,针对陈光诚及全家被限制自由,该文称,媒体只需要客观、全面地告诉公众“陈光诚是谁”就可以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而有大学生发起“要有光、要有诚”的声援行动。

中国网民发起的探望陈光诚行动,引发的蝴蝶效应正在扩大。

近日一些学者也纷纷发表感言声援陈光诚,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张鸣,星期三在新浪微博写道,失明维权律师陈光诚被软禁的所在地山东临沂市已成匪区。

“只要经过那里,就可能遭到殴打抢劫和关押。”

他质问当局为何去探陈光诚,都要被殴打和关押?

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足球评论员贺炜写道:

东师古村老陈家的事,官捂民揭,两相角力,似已陷入僵局。纸里终究包不住火,此事一味封堵绝非良策,殊不知强压正是压力之源。执政之道,刚柔相济,要让公民有合理表达诉求的泄压管道,压力泄不掉,民意就会变成炸药桶。

继《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周三发表题为“不要将陈光诚事件意识形态化”的文章之后,上海的都市报《东方早报》星期四发表媒体人“牛克”的评论文章:“陈光诚是谁?”呼应。

文章说,陈光诚到底是谁呢?2003、2004年多家媒体曾经报道,2003年陈光诚持盲人证在北京乘地铁,未享受免费待遇,因而状告北京地铁,最终为“全国的残疾人讨了个说法”。

今年10月5日,新华社旗下某媒体的一位元记者去探访已出狱的陈光诚,在路上被临沂有关部门羁押和殴打。在被限制人身自由三四个小时后,他才被送回原籍。

文章称,“要求临沂当地政府公开有关资讯,无疑是媒体应有的态度”、“媒体只需要客观、全面地告诉公众‘陈光诚是谁’就可以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有评论认为,民间表达立场的空间和实践能力目前正在飞速提升。

长期关注陈光诚的北京社会活动家胡佳评论说:“东方早报作为大陆的平面媒体能够打破这种噤声,有声音总比没声音好,那麽能够发展成为国内这些媒体,也能让这些事情浮到台面上来,能够把他摆到阳光下去探讨,我们认为这就离光诚的问题解决,离那里的黑洞被揭开就为期不远了。”

今年初曾因探望陈光诚遭保安殴打的南京网民珍珠星期四对记者说,本周有广东的大学生自发加入声援活动,他们的口号是“要有光、要有诚”。

回答:我有光、我有诚,这个活动都是他们学生自发的。

记者:什么时候开始的?

回答:应该是昨天吧。并且三拨不同的学校,有学生回应。

胡 佳认为:“过去六年以来有很多的律师、志愿者、海外媒体的记者以及外交官前往那里,但是都受阻,我们对光诚境遇的改变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今年以来通过 ‘珍珠’还有刘沙沙(等)公民们的努力,尤其她们秉承一种非暴力的行动,屡战屡伤,屡伤屡战,就是这种韧性鼓舞起了很多人,也把许多人内心中已经漠然的良 知又激发起来了。”

对于有学者近期敢于冲破阻挠,为陈光诚发声。

他说:“你可以看到光诚这件事情曾经是噤若寒蝉,很多 的比如学者、在公共领域有发言权的这些所谓异见先锋、异见领袖们,他们好像以前表达的也并不多。随着一个个普通的网友看到普通的志愿者们一个一个的带回来 的亲身经历,表达的细节把这个事件勾画的越来越清晰完整,那麽大家的良知还有韧性就无法再忍耐了。”

北京学者刘军甯说:“光诚并不是当地的一个犯人而是一个国家的犯人。希望看到在这个事情上有突破。”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说,虽然对陈光诚案件的来龙去脉不很清楚。但是如果涉及到公民的合法权利,中央政府应该重视。

“如果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属于公民权利的范畴,那麽中国政府理所应当尊重公民的要求,尊重自己制定的宪法。如果这个国家大家都不遵守宪法,那麽宪法最后也保 护不了任何人,就像当年不能够保护国家主席刘少奇一样。做为一个非宪政的国家,受害者不仅仅是公民,最后的受害者一定是国家的领导人。但是如果涉及到公民 权利,我呼吁中央政府一定要对此加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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