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员遭判刑 律师:“新公民运动”不会停止

【新唐人2014年4月18日讯】(新唐人记者田净采访报导)大陆“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丁家喜、赵常青、张宝成、李蔚四人,被中共当局指控犯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一审都被判刑,当事人、律师们对于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将会上诉,而且表示大陆“新公民运动”不会停止。

庭审在18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新公民运动”主要组织者丁家喜本身是律师,他和另外3名新公民运动成员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丁家喜被判刑3年6个月、李蔚判刑2年、赵常青判刑2年6个月、张宝成判刑2年。

《新唐人》记者采访了四位当事人的律师,他们除了表示坚决上诉之外,他们也发表了对这个审判的看法。

赵常青的代理律师张培鸿说:“所有的被告人和律师都预料到是一个‘有罪’的结果,全世界都知道这个判刑的性质,这是非常荒谬的一个判决,我们不服。”

李蔚的代理律师蒋援民:“检察院起诉、法院开庭审理全都是复印件,证据都是违法的,他根本就没有到过现场,还扰乱什么秩序?”

张宝成的代理律师谢阳:“对于此类案件法庭是恣意妄为的,无论从它的程序还是名义,它名义上是公开审理,实际上封闭的,旁听席上的人员除了2个家属以外,其他的全部行动一致的,所以我有理由认为公开审理是假,它们实际上是害怕。”

丁家喜的代理律师隋牧青表示:“这是一种政治上的报复和迫害,这是公开无耻,不管你转换了多少的花样,还是告诉我们要求官员公开财产是有罪的。”

而在之前,“新公民运动”的发起人许志永同样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审被判刑4年,4月11日二审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另两名成员袁冬被判监1年半,侯欣则因“犯罪情节较轻”,免于刑事处罚。

据了解今年已有10位“新公民运动”的成员被告上法庭,蒋援民律师表示,当局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他们带头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这是官方最大的忌讳。

面对“新公民运动”的发起者、参与者相继被判刑入狱,“新公民运动”在中国的前景将是如何?

隋牧青在接受《美国之音》的采访时表示,暂时会受到一定的挫折,但是就像丁家喜说的蝴蝶效应,他们都是先行者,看似飞蛾扑火,一定会带来更多的后来人。

丁家喜律师自2010年起积极争取教育平权,2012年12月与许志永等人向中共领导人发表公开信,要求205名的部级以上官员公开财产,2013年4月被当局以“非法集会”为由刑事拘留,其后又先后改为“寻衅滋事”及“聚众扰乱公众秩序”。

赵常青,人权活动家,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是八九学生民主运动的领袖之一。曾因为六四、揭发当地官员违反选举法等问题先后三次入狱。

公民李蔚、张宝成,因提倡教育平权、官员公布财产,参与新公民运动而被中共当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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