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被抓 河北法轮功案打回重审 法官被撤

【新唐人2016年05月07日讯】(新唐人特约记者骆亚采访报导)河北易县一起法轮功信仰案因律师和家属控告法官违反程序审案后,法官被撤、案件被推翻重审。律师认为这种情况罕见,跟环境的变化有很大关系,近日河北政法委书记张越的落马对司法系统人员是一种震慑。

河北易县审判长违法审理法轮功案罕见被处置

5月4日,山东的李仲伟律师接到河北易县法院的通知:原审理法轮功学员吴桂敏案的审判长杜启国被调离刑庭庭长职务,不得再审理此案;易县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吴桂敏案,将于5月16日对此案重新开庭审理。

李仲伟律师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介绍,“此案上一次开庭在3月30日上午,庭审中,我向法庭抗议公诉人多次未经允许发言,法官说公诉人有监督职责可以随便;我又抗议,法官说现在我让你服从法庭指挥,不准发言。我说你指挥庭审得依法进行,不能凌驾法律之上。法官立马命法警把我小鸡般架了出去……脖子被捏得快出血。法庭继续开庭,10几分钟就完了。按刑事诉讼法,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随后李仲伟律师跟家属进行了多次控告,要求追究审判长杜启国的违法行为,重新组成合议庭,公正审理吴桂敏冤案。律师还多次到市县两级检察院查询控告结果。

日前他接到法院上述通知。

李律师表示,“这名法官的刑庭庭长(审判长)的位子没了,还可能受到其它责任追究。像这样法官被绳之以法、调离刑庭的情况是比较罕见的。”

李律师还介绍,他代理的天津法轮功学员周向阳案件中,前不久也出现被推倒重来的现象。当时法庭违法不按程序走,周向阳当庭解除律师代理想阻止非法庭审,但法庭不理继续开庭。律师和家属就此控告后,检查院表示此案要重新开庭,但目前还没有确定日期。

齐齐哈尔一法轮功案主审法官被撤职

任全牛律师向大纪元记者介绍,前不久齐齐哈尔一例法轮功信仰案也有类似现象。王磊律师在法庭上论述刑法3百条的违法性,包括两高解释对法轮功案的不适用性,当时被厅长指使法警将他带出法庭。这个案件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开完庭了,一审判完了。

“律师被赶出法庭后一直在控告,结果这个案件在二审时,又发回重审,一审法官还因此被撤职了。当我和王律师去找他,他已经不是审判长了,成了一名普通审判员了。”

他介绍,此前大庆一个法轮功案也出现推倒重审的现象。法院通知开庭的时间很紧,律师无法阅卷、不能出庭情况下,法院强行对大庆法轮功学员程金芝、李俊英案非法开庭。随后律师公开指控该法院程序违法,与家属一道向该院院长和相关部门投诉,外媒也予以报导,随后让胡区法院通知律师重新安排开庭。

过去审判法轮功学员完全不讲程序和法律

任全牛律师表示,这些年中共在法轮功问题上政法委有一个内部文件,如果公检法的人被控告、被投诉,不作为其个人不良业绩纪录的。尽管自己没亲眼见到文件,但常可以从办案当中印证这种说法。“这相当于给他们豁免,他们在这类案件上有违法犯罪行为基本上不追究的,使他们更肆无忌惮。因此举报、控告他们的反而被维稳、被警告。”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律师张赞宁此前向大纪元记者表示,通过代理相关案件了解到,现在司法系统对法轮功不敢再像以前那样迫害。司法局不敢再对律师硬性规定:你不能办理这类案件,办这类案件要汇报,不能做无罪辩护等等。甚至现在法庭上有律师公开指控江泽民犯罪,是江破坏了国家法律实施也没有受到压力。

李仲伟表示吴桂敏案与过去的情况相比,“一个刑庭庭长因为法轮功案被调离,这种情况非常非常少见。”

他还说:“我估计吴桂敏案的变化可能跟河北政法委书记张越出事存在一定关联。张越的落马,对这些处理信仰案的司法人员来讲是一件很大事情。律师能起的作用很小,更多的是环境的变化。”

政法系统十大老虎落马 大环境出现变化

李仲伟律师进一步表示,不管是周向阳案件还是吴桂敏案件,法官不按法定程序走,最终导致案件白审,还要重新来。过去他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法官不重视程序瞎搞。现在司法要求重视程序、法官审判终生负责制后,一些明白的法官处理这类案件时是留有余地的。

中共政法系统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机构,该系统内人马因迫害频遭恶报。4月16日,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被调查,至此十八大以来已有10名省部级及以上政法系统内“老虎”落马,除张越外,还有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前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前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辽宁省前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天津市前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前国安部常务副部长马建、广东省前政法委书记朱明国、前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

从2015年5月以来至今已有超过20万的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犯下了酷刑罪、反人类罪等罪行,掀起了诉江大潮。多位大陆律师公开表示江泽民已经受到历史的审判,在人间的审判也不远了。

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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