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炜被免职闹情绪 系“转发500次领刑责”始作俑者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2日讯】中共官媒新华社21日晚通报了中共中宣部副部长鲁炜被审查的消息。鲁炜曾担任中共国家网信办主任,制定了包括转发500次所谓“谣言”追究刑事责任在内的一系列十分苛刻的网路管理规则,被外界戏称“网路沙皇”。

当地时间11月21日晚间,新华社发布通报称,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审查。

资料显示,鲁炜是新闻记者出身,曾长期在新华社任职,一步步从普通记者迁升至新华社副社长。2011年鲁炜出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2013年到2014年出任新成立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网信办)主任,兼任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

2014鲁某又晋升为中宣部副部长,同时兼任中央网路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网信办主任。

2016年6月29日,中共官方宣布鲁炜不再担任网信办主任职务,由原网信办副主任徐麟接替任网信办主任一职。

当时中共官媒这次没有说明鲁炜被突然撤掉网信办主任职务的原因,但香港《苹果日报》曾援引新华社内部人士披露:鲁炜因被指有份参加企业招待的“人奶宴”以及在新华社负责经营时涉嫌贪腐等很多负面事件缠身,前年底中央第二巡视组进驻新华社时即已收到举报鲁炜的相关资料,中纪委一直在查他。

其后不久,外界又传出鲁炜 “闹情绪”,其仅剩的中宣部副部长职务也可能保不住的传闻。

2016年7月,香港《动向》杂志发文爆料称,鲁炜在被免去网信办职务的当天晚上,曾向中共中央书记处写申请,声称自己需要休假养病,并要求辞去中宣部副部长职务。当时中组部的回复是:休假后如无故旷工即“开除”公职。

与此同时,作者“亦明”也于同年7月初在海外中文网上发表《网路沙皇鲁炜是否将成为过去时》一文,披露了鲁炜在担任网信办主任期间整治网路大V的一些内幕消息。

该文援引网信办内部人员透露称,许多管控网路的招数都是鲁炜的点子,其中包括“帖子被转发500次以上可追究原作者法律责任”等的规定。而这项规定意味着,任何人发布传播较广但却具有破坏性的帖子,均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文章称,鲁炜是一个“狂热打压网际网路自由并构陷网路民主大V的打手”;文章并指控鲁炜“杜撰、编造一系列‘法律’条款,妄图将中共持续打击言论自由的行为合法化。”

文章抨击鲁炜为了让一些意见领袖“闭嘴”,不仅炮制出严厉管控大V与自媒体的一系列十分恶劣的铁腕政策 ,有时还让“御用黑客们”攻击不配合监管的大V们的计算机和相关网站。

据公开的资讯,2013年9月9日下午,中共最高法院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路,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这份司法解释中规定适用公诉程序的所谓“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

解释中进一步规定,利用信息网路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据《纽约时报》2014年12月2日的一篇报导,在中共“国家网际网路信息办公室”和浙江省政府联手主办的第一届“世界网际网路大会”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晚深夜,鲁炜让人把一份声明草案塞入所有与会者所在房间的门缝里。

舆论认为,这份声明草案旨在以“呼吁尊重各国的网路主权”的幌子,来掩盖中共肆意侵犯民众知情权和信息自由的恶劣做法。

(记者黎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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