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开元:华人应有正确的爱国观

爱国主义容易被政客利用

爱国主义是一种为各国政府和许多民众肯定的价值观,也是在中国和美国经常引起激烈争论的一个话题。

毫无疑问,只要国家存在,在特定条件下,爱国主义具有正面的意义,是凝聚本国人民抵御外敌侵略、对抗天灾的一种巨大精神力量。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军民团结在爱国主义大旗下,前赴后继,不怕牺牲,写下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这次汶川大地震,全世界的华人在爱国主义精神的感召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向受难同胞伸出救援的手,谱写了一首感人肺腑的救灾交响曲。

然而,爱国主义好像一件美奂美轮的金缕玉衣,东施穿上也可以变成美女;又仿佛是一件百战百胜的法宝,能使敌人或对手俯首称臣。它经常被某些政客和民众滥用,成为美化自己的化妆品和攻击对手的利器。难怪两百多年前,美国政治家塞缪尔·约翰逊(SamuelJohnson)说过一句名言:“爱国主义是流氓无赖的最后藏身处。”他批评的正是这类滥用爱国主义的政党和政客。

什么是真正的爱国主义?对这些问题,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答案。今年六月三十日,美国民主党的准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在密苏里州独立城发表的长篇演说,全面深刻地阐述了他的爱国观,我们也许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迪。

爱国主义含法治自由人道主义

奥巴马认为,爱国主义的最重要内容是忠于美国的立国理念。他说,“爱国主义并不只是忠于地图上某个地方或者某一类人,更是忠于所有美国人愿意捍卫、做出牺牲或者奉献一切的美国理念。”

这种美国理念是什么呢?奥巴马说:“正是下述信念导致了美国革命:我们可以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可以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畅所欲言,可以与任何人组团结党,可以信仰任何宗教,我们有权追求自己的梦想,同时有责任帮助我们的同胞追求他们的梦想。”因此,真正的爱国主义者必须信奉并坚持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所界定的现代民主自由制度的最重要内容:法治,言论、结社、信仰的自由以及人道主义等。

奥巴马认为,爱国主义者不仅要看到美国的伟大成就,而且要正视美国存在的诸多问题,如种族不平等、贫富悬殊、政客道德的堕落等等,他说:“美国之所以伟大,并非由于它完美无缺,而是由于人们相信它可以不断地得到改进。”因此,勇敢揭露并致力于消除美国缺陷的人也是真正的爱国者。

爱国不包括爱领袖政府和政党

奥巴马指出,不能把国家与领袖、政府或政党划等号,爱国主义不包括爱任何领袖、政府和政党。因此,对政府、执政党持异议的民间人士,也可能是真正的爱国主义者。他说:“对政府的政策持异议并不等于不爱国”。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六十年代反对越战的人士、不久前勇敢揭露巴格达监狱虐待囚犯的美军和反对布殊的伊拉克政策的人士,都是真正的爱国者。

近百年来,华人社会一再上演滥用、误用爱国主义的闹剧,经常出现“汉奸”与“卖国贼”的帽子共舞、“反华”与“叛徒”的?声齐飞的奇观。

在中国大陆,一九四九年以前,中共攻击国民政府“假抗日、真投降”,是“美帝的走狗、傀儡”;国民党也指责共产党是“苏俄的代理人”。中共执政初期,大陆的学校提倡“五爱”,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学习、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多少还有点原始爱国主义的影子。但后来“五爱”变成“三爱”,即爱党、爱政府、爱领袖。文革中更变成七亿人只爱一个人──毛泽东。

爱国主义是中共权斗的工具

另外,爱国主义也变成中共内斗和镇压异议的工具。彭德怀被毛泽东打成“里通外国、篡党夺权的野心家”;国家主席刘少奇被打成“大搞卖国主义、洋奴哲学”的“叛徒、内奸、工贼”,被永远开除出党;为逃避毛泽东迫害、坐飞机逃跑的中共副主席林彪被定为“叛党叛国的反革命集团头子”,至今尚未平反。文革中,前中央音乐学院院长马思聪不堪红卫兵批斗,偷渡香港后到美国定居,被打成“叛国犯”。至于升斗小民因“不爱国”而获罪者更是不计其数。一九六○年,笔者母校的一名高中毕业生,在苏联留学时爱上一名苏联姑娘,立即被定为“叛国分子”押回中国,送到农村“监督改造”。

邓小平执政后,滞留海外不归的留学生和访问学者以及偷渡出国的移民不再被视为“叛国犯”而受惩处,这是中共的一项进步。然而,大陆官方宣扬的“爱国主义”没有任何变化,依然等于“爱党、爱政府”。

海外华人应端正爱国观

近年来,中国经济突飞猛进,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在官方的煽动和纵容下,民族主义情绪急剧膨胀,而且扩散到国外。李安根据张爱玲小说改编的电影《色·戒》,被大陆学者斥为“美化汉奸的大毒草”。前中国国家女子排球队主力队员郎平退役后,到美国女子排球队担任教练,被许多华人骂为“卖国贼”。今年三月,美国杜克大学两派学生为西藏问题示威,中国留学生王千源没有完全赞同多数中国学生的立场,就被大陆官方和华人骂为“最丑陋的”“卖国汉奸”,其国内的家门口也被人泼上粪便。一些海外华人认为,爱国就必须拥护祖国的政府和执政党,甚至拥护祖国政府的一切政策。中国政府对异议者的态度众所周知,毋庸多说。海外某些华人也落井下石,助纣为虐,动辄给异议人士扣上“汉奸”、“卖国贼”的帽子。奥巴马的爱国观,也许能为他们提供某种新视角。

爱国主义是把双刃剑,政府煽动和纵容极端的爱国主义,最终可能引火烧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近中国政府与日本签订合作开发东海油田的协议,被左、右两派异议人士斥为“卖国条约”,就是一例。

其实,卖国是当权者的“专利”,因为只有他们才掌握出卖国家利益的权力。如果“不爱国”是指认为地球上存在比自己祖国更好的国家,“不爱国”则是人民的基本权利。人民觉得祖国不如外国好,他们有权“用脚投票”,移民外国。

--(原载《争鸣》2008年9月号)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