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志义:文革灾难是人性灾难

(摘要)人是最高正义。世上所有理想,所有目标的价值,都比不上人的价值。大凡需通过毁灭人性来达到的目标,不管说得多么漂亮,都违背了人的发展,即人的权利和自由的发展,才是最高发展这一终极目标。

现在有人说,文革可能重演。那么,文革是什么?是错误还是灾难?不同的人有不同观点。毛左认为,文革可能有细节错误,但大方向是对的。否定文革就是否定社会主义。现在“走资派”还在“走”,社会贫富差距巨大,正源于否定文革,没有“过七八年又来一次”。这当然不是主流观点。主流观点是文革带来“灾难”,绝不可能是一种社会进步,却只是毛泽东晚年的一个错误,是毛泽东当年对形势,即对资本主义复辟的形势估计严重,并由此产生左倾思想造成的。着眼点还是政治、道路、路线,纠缠于“左”或“右”,区分于政府“抓革命”还是“抓生产”。却缺乏对人性善与恶的认识,对生命价值、个人尊严的体会,对暴力、侮辱等流氓手段的谴责。简单说来,不是对侵害人权和自由的反醒,而是对主义的争议。

民间对文革的反思,则更侧重于人性。并由人性引伸到法制。一个社会,可以随便打人、抓人、杀人、批斗人吗?可以随便抄家,给人挂黑牌,剃阴阳头,游街示众吗?连国家主席手拿宪法,都不能保护自已,人的安全比“兵荒马乱”的年代都不如,这是什么社会?社会主义也好,资本主义也好,谁正确谁不正确大可去争论,但可以通过打人,杀人,批斗人来实现,来消灭吗?马丁*路德*金有一名言“手段的卑鄙说明目的的卑鄙”,任何高尚的政治都不可能采用毁灭人性的流氓手段来实现。这一名言确属真理。如果“美好”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需要通过杀多少多少人,即血淋淋的斗争来实现,那这种“美好”还值得追求吗?

我曾看到一个帖子。说文革中,一个年幼的初中女学生,脑子里充满阶级斗争的“弦”,听到母亲经常说一些对社会不满的话,便去告密。结果引来对母亲的批斗,自已还亲自上台,声讨母亲的“罪行”。最后“革命群众”决定活埋母亲,挖好了坑,把母亲推入坑中,并叫女儿去填土。这一刹那间,她犹豫了,朦胧中潜藏的人性与阶级斗争的意识产生冲突。眼前这个“阶级敌人”,可是生你养你,喂你乳汁,呵护你长大,最亲的亲人,没有她,便没有你,你能为了清除实现“美好共产主义”的“敌人”,去活埋自已的母亲吗?她终于没有下手,但母亲还是被活埋。为此她一生生活在恐惧之中。世上的残忍,莫过于此。不在于活埋的暴戾,而在于洗脑对人性的毁灭。

如果我们把文革的本质看成是流氓手段的大爆发,其实现在文革还在。当然那种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没有了。但人性的氓灭依然。“爱国”当然高尚,但能去打人砸车吗?发展经济当然好,但能去强拆人家的房子吗?稳定很重要,但能设黑监狱,雇佣群众去抓群众吗?破案要神速,但能用肉刑,逼人就范吗?有罪用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能拉到央视去示众吗?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暴力、欺骗,威胁、恐吓,正是流氓的本质特征。所有这些手段,都是对人的侮辱,对人尊严的侵害,对人生命的践踏。而人是最高正义,世上所有理想,所有目标的价值,都比不上人的价值。大凡需通过毁灭人性来达到的目标,不管说得多么漂亮,都违背了人的发展,即人的权利和自由的发展,才是最高发展这一终极目标。

所以我们也研究怎样能更快发展经济,怎样能消灭剥削,实现分配公正,怎样能使社会达到和谐稳定,这只是也只能是为了人的发展。如果这一过程需依靠毁灭人性的斗争手段来进行,那就不是为了人的发展,而是对人的摧残。我们说社会主义“没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但若这个社会主义要不断镇压“阶级敌人”,才能存活下去,“阶级敌人”就受到压迫和摧残,难道“阶级敌人”就不是人?存在需要进行镇压的“阶级敌人”,这样的社会怎么是“没有人压迫人”的社会?所以阶级斗争的理论,就是一种毁灭人性的理论。

文革的动因是什么?

文革是为了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经过反右,大跃进,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那些主张私有经济的,主张个人发展的,早已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党内或对政策略有不同意见,却没有谁从根本上反对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复辟”的现实危险在当时并不存在,需通过一场运动来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吗?(姑且不论“资本主义复辟”好不好)。文革要打倒刘少奇等“走资派”,但刘少奇正主持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他能反对社会主义?所以用权斗来解释文革,有一定道理,但不特别准确。权斗一般使用权术,多为暗箱操作,当然也有利用群众运动的。但即便利用群众运动,那也有特定的打击对象。文革确有清除权斗对手的目的,也达到清除权斗对手的结果。但我们无法解释学生斗老师,群众斗群众。

革命也好,斗争也好,可能毁灭人性,但同时也会产生领袖。当一个社会存在敌人时,不管这个敌人是具体的个人或集团,或某种思想文化,与之作斗争,在这一过程中,就会形成一种组织,一种运动,需要有人发动和引领,由此产生领袖。领袖有两种。一种是在追求正义过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曼德拉是南非黑人解放运动的领袖,因为他在与白人政权,白人文化作斗争的过程中站在最前列。但他只是要改造种族歧视的政权,废除种族歧视的制度和政策,批判种族歧视的思想文化,而不是为了成为领袖。这一目的,决定了曼德拉和南非的种族解放运动是正义的,同时也决定了这一运动的手段方法是理性的,有人性的,宽容的。

如果只是为了成为领袖,而发动斗争和运动,这种斗争与运动则有如下特点:A,它要寻找敌人,没有敌人也要找出敌人。如果社会确实存在某些错误(包括错误的制度思想行为等),则要夸大这种错误,使之成为敌人。有了敌人,方能有斗争的对象。B,它要把社会分裂成两个阵营,有了阵营,则有阵营领袖。这里不能有中间力量,非黑即白。要么你就是敌人,要么你一定得是领袖的粉丝,由此可以制造出领袖的群众基础。C,它要把某种思想上制度上的对抗,转变为人与人之间的对抗。比如打倒地主,是说地主通过地租剥削农民,本是针对土地私有制度,假定(只是假定)这一理由是对的,那也只要剥夺地主的土地所有权也就消灭了剥削,为什么要对地主个人进行批斗,载高帽,甚至实行肉体消灭哩?因为只有敌人是人,而不是某种制度或思想,才能形成具体的人的对抗,才能成为人(比如无土地的农民)的领袖,而不仅是一种意见或理论上的领袖。D,它要使这种斗争成为你死我活,没有退路。当你在这种斗争中不择手段,斗争坚决,甚至疯狂犯罪时,你也就等于交了“投名状”,忠于领袖也就成了你思想上行为上的唯一选择。

上述这些特点,正是文革的特点。所以文革的动因是毛为了成为领袖而发动的。毛很清楚,他之所以成为领袖,是在与国民党政权作斗争的过程中形成的。是斗争出来的,只有不断的斗争,才能维持他的领袖地位。但一个政权建立起来之后,是不能老是进行斗争的。所以他要寻找敌人,夸大敌人,要“不断革命”。这也是中共建政后中国不断搞运动的根本原因。当“大跃进”运动遭遇重创,给社会和人民生活带来灾难,党内质疑声四起时,他感到领袖地位的动摇,所以发动文革。文革当然有权斗的因素,更主要的是毛要维持和成为领袖。而成为领袖,是最高明的权斗术。

可怜的是中国人,一部分人成为革命或运动的牺牲品,因为革命或运动需要敌人。另一部分人则成为领袖的奴隶,他们没有独立思考,唯领袖思想为自已思想,领袖指向为自已行动指南。最关键的是,为了制造领袖的革命或运动,是不会以人和人的发展为最高目标的,因为它要通过对人的斗争来成为领袖。毁灭人性是这种革命或运动的必然结果。

怎么样对文革进行反思?恐怕这才是对文革最深刻的反思。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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