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男子冤狱27年 省府赔偿800万

【新唐人2016年06月09日讯】(新唐人记者张宁综合报导)卑诗男子Ivan Henry因被误判性侵罪入狱27年,最终获得约800万元赔偿。

在星期三公布的裁决书中,法官Christopher Hinkson写道:“我发现在1982年和现在,检察官都有责任披露相关材料,无论这些材料是否将用于举证。”

Ivan Henry于2010年被无罪释放后,入禀卑省高等法院,对检控方提出民事控告,他于1983年被误判10项性侵罪名,并被囚禁27年,2015年获得温哥华市府和联邦政府的赔偿。

在这笔赔偿中包括53万元的收入损失和特别损失56,691.80元,其余的75万主要是对Henry的人权侵犯做出的赔偿。

法官写道:“Henry先生认为,在评估其赔偿的首要和明显原因在于他被每周7天,每天23小时囚禁在一个牢房中多年, 他认为自己的余生可能将是这样度过,直到最后。”

法官指出,加拿大曾发生类似冤狱案,因强奸及谋杀罪名入狱23年的米尔轧德(David Milgaard),后来凭新的DNA证据得以翻案,于1999年获1000万赔偿 。

不过温哥华强奸受害人辅导会则对高院判决表示愤怒,他们表示,亨利在2010年被宣告无罪,是因为当年的判决是错误的,并不能证明亨利是无辜的。该团体也批评法官,没有让被害人做法庭陈述。该团体发言人表示,亨利在1980年之前,曾因意图强奸罪在缅省温尼伯入狱服刑。

现年69岁的亨利,被控在1981年5月份和1982年6月份期间,在温哥华强奸案中殴打八位女性,并在1983年被判3起强奸案、2起企图强奸案和5宗强暴猥亵罪名成立。

2010年,卑诗上诉法庭却推翻他的10宗罪名,并裁定将亨利无罪释放,理由是捡控官没有披露全部证据。之后,亨利则控告联邦政府、卑诗政府、和温哥华市府及温哥华的三名警员。

责任编辑:唐昀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