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三人罪成 坚持公民抗命

【新唐人2016年08月15日讯】2014年9月,香港雨伞运动前,示威者冲入政府总部,当时的三名学生领袖,被控参与及煽动“非法集结罪”,15号,3人分别被判处了〝社会服务令〞及缓刑,他们表示,不会后悔退缩,将继续街头抗争。

东区法院裁判官张天雁在考虑三人的感化报告及律师的求情后,相信三人是真心表达政治诉求,并非为自己利益,强调法庭绝对尊重言论及集会自由。黄之锋及罗冠聪被裁定一项非法集结罪成,分别被判80小时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周永康则是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成,由于周要离港升学,以缓刑代替社会服务令,被判监三星期、缓刑一年。

三人皆表示,对当日行为不后悔退缩,会继续抗争。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对我来说,我无悔抗争,因为对我来说我也是无所畏惧,在过去我们说这个学生运动,无畏无惧的口号,如今我们也希望这个无畏无惧的的精神继续街头抗争。”

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法官的判词是对当权者是当头棒喝,也是对香港的重大提醒,为什么今天的香港会有那么多的声音出现,所以我是非常欣赏法官的判词,也非常感激。”

三人都表示会和律师团队研究后决定是否提出上诉。今次判决也不影响罗冠聪参选立法会的资格。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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