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生:亲历亲闻杀人移植器官

一九九二年前后我在北京一家医院内科实习,带我的医生人挺好,工作优秀。有一天夜班之后的清晨,他跟我讲述原来在宣武医院工作期间参与执行死刑现场对死刑犯器官摘除的经历。其实流程不复杂,当年在宣判执行死刑之后都要通知医院对犯人进行身体的检查,确定血型等等。执行死刑一般都在清晨,所以医生们带上手术工具和药品跟随死刑犯的囚车出发去刑场,路上给犯人注射抗凝血的药物,那个年代执行死刑的军警开枪在犯人的头部射击,选择的部位比较特殊,犯人虽然脑死亡但是心跳和呼吸尚存,就在犯人昏迷到死亡的这几分钟的时间医生一拥而上,非常麻利的切腹取器官,装进准备好的储藏盒。那是一个阴冷的早晨,说话的时候我心情又紧张又沉重,好像亲身经历了杀人现场,其实跟我讲述这件事的医生内心也很压抑,此后好久我都在回忆那些恐怖的画面,挥之不去。

到了1998年,我父亲因为肾结石在部队309医院住院(后来该医院成立了规模最大的器官移植中心),去医院看望他的时候,听说泌尿科的病人正在闹,原来病房十二个患肾衰竭尿毒症的病人需要换肾,而据说第二天死刑犯枪决,有五个肾脏分配到309医院,一个肾7万元左右(一般一位患者换一个肾就可以活下去了)。这一夜病人和家属都不睡觉了,与医生吵闹争抢肾脏。看到他们的恶劣表现,父亲深感恶心想早点出院,我又想起实习医生的讲述,觉得医疗系统也越来越没有道德底线了。

2005年,娱乐界新闻报道了著名演员傅彪的第二次肝移植手术,当时我吃了一惊,我记得2004年他因为肝癌刚刚换过肝,怎么时隔不到一年又换了,肝怎么那么多啊!几个月后傅彪离世,喜欢他的影视作品的朋友们和我议论,深感惋惜,我说,‘一个人生了绝症就是到寿了,再换肝也无济于事,再说哪里来的那么多肝啊?又不是树上结的,怎么想换就换?一个人就一个肝,换给了傅彪这个人就得死,难道用二个健康人的生命去换一个绝症人的生命,而且也没有延长他的生命,这是为什么?’朋友听了非常震惊,从来没有这样想过,都觉得医学发达了,移植器官可以救命应该是好事。那个时候,新闻里当作医学成就还报道了换脸,我非常厌恶这些实验性的手术,觉得中国的医疗系统不能安心的治病救人,都在玩什么花样啊。

时至2006年,更令人恐惧的对大批法轮功学员群体活摘器官事件被报道出来,我一点也没有怀疑,我的见闻足以支持我相信这些政府参与规划的屠杀生命的残酷事实。只是,后来进行摘取器官不用再去刑场和施行枪决的程序,现场已经和焚尸炉联在一起,医院就是杀人和焚尸灭迹的地方。

此后,又有几例移植器官的案例出现在我周围,2008年一位朋友的湖北远亲,一对兄妹来北京,哥哥做了器官移植手术,手术成功道别的时候,他们对我的朋友说起肝脏来自法轮功修炼者,医生都说法轮功修炼者健康。2010年辗转听说了一位老年亲属的干儿子肝癌死亡的消息,告诉我这件事的人说,‘换肝花费30万,老年亲属赞助他10万,但是一年多之后还是死了,白花钱!’我对她说:‘别人的肝能好好的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工作吗?那个因他而死的人以后得怎么讨债啊?欠下的命怎么还?如此滥用器官移植不就是为了赚钱吗?排异反应不是那么好控制的。医院也不敢真正的暴露他们器官移植的术后生存率,能活下来的太少了。以后你得劝告那些相信移植能够救命的人,不要为了活命就不顾一切,其实,害人害己!’

比较明确的一例大概在2012年,我的一位亲人告诉我,他在北医三院看到我们认识的谢大夫突发重病,众医生喊着他的名字推着他在楼道里往急诊跑,他口吐鲜血,非常危险。一年之后,听说谢大夫已经恢复了工作。2014年我见到他,看他依然脸色苍白,简单聊了几句,问他是什么病,他说是肝硬化,我问他确定已经治好吗?他说已经好了,他说自己非常幸运。后来我有些疑惑,因为肝硬化晚期吐血的时候肝脏状况已经不容易逆转了。直到有一位谢大夫的病人告诉我,她听到谢大夫科室护士说,谢大夫非常幸运,他幸运的在一周之内找到肝源做了肝移植手术。原来如此!大概,我们身边做过器官移植手术的人都默默的不敢张扬,这样的人很多…

由于大量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和死刑犯的器官进行贩卖,养肥了这个泯灭人性的市场,最近几年民间为了盗窃器官而杀人害命的案例也屡见不鲜,失踪人口不断增加,几位的从天水来的务工者都告诉我,他们家乡非常紧张小孩被偷被抢,时不时就有远途上学的青少年路上失踪。在内蒙一个小城市听远房弟弟说起刚刚发生的一起命案,一个28岁的青年的尸体从河里捞出来时发现内脏已经被掏空,他跟一位当地的煤矿主的老婆通奸遭报复,所有器官都摘掉了。他说“这个小伙长得可好可好了”。这些案例都没有登上新闻的可能。

其实,在中国大陆随便与人聊一聊,大多数人都听闻过自己身边与移植器官、人口失踪等有关的事件,可想而知这些年涉及的数量有多少。从我见闻的案例中也可以佐证海外媒体曝光的江氏流氓集团过去十几年所犯下的群体灭绝罪。从国家层面来看,司法系统和医疗系统联合杀人,罪孽深重,必遭天谴。从患者角度来看,为了自己活命而残忍的杀害另外一个人,不是同样在犯罪吗?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命终之后又怎么样面对为他而死的人?奉劝那些相信移植救命的人,不要做伤天害理的事。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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