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依宪法公约改革立法 拯救国家

英文大纪元专栏作家Rob Natelson撰文/秋生编译

这是五篇系列文章中的第五篇。

乔‧拜登总统几乎一上任就签署了一系列行政命令,抹去了川普(特朗普)时代取得的进步,重现了奥巴马时代的一些最严重的弊端。此外,他还提议在过去几十年的奢侈开支的基础上大规模地增加新的支出以及更多的国家债务

八十多年来,热爱自己国家的美国人一直在进行一场防御性的政治斗争,以维护曾使我们的国家变得伟大的价值观和传统。但是,我们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甚至连里根和川普政府的渐进式成功也被“进步的”浪潮抹掉了,就像海岸的沙堡一样。

这是我们从参与联邦政治中得到的教训。正如我在本系列早期文章中所写的那样,“在联邦政治游戏中,我们总是不得不从我们自己的两码线开始,把球朝着坡上推进。另一方则从我们的20码处开始往坡下跑。裁判(也就是主流媒体)会对我们的球队做出每一个真实的或想像的判罚,而很少对对手做出判罚。”

就目前而言,这是准确的。可是除此以外,如果我们恰巧控球,获准向下跑1次,那么对方就能获准6次。

这就是为什么在为本系列文章设计议题的过程中,我只列出了四个各州立法机构可以单独完成的项目,从而绕过国会。大多数州的立法者仍然能接受传统的、富有成效的美国人,而国会却不能。

本篇文章概述了第四个,也是最重要的议题,以体现对美国宪法进行纠正性改革的神圣性。经验表明,宪法修正案具有其它约束——包括法律以及原宪法的条款在内——所不具备的持久的力量。

美国的建国者们不是超人,但是他们很明智。他们明白,终有一天联邦政府会越权、滥用权力、选举制度无法解决问题。因此,他们在宪法中加入了一个额外的补救措施:修正程序。

我们通常认为宪法修正案是对已经改变了的条件做出反应,但是建国者们那一代人认识到,我们可以利用修正案来纠正宪法起草中的缺陷,解决宪法纠纷,推翻最高法院的错误裁决,以及限制联邦权力。

建国这那一代人不仅认识到了这一点,而是真的做到了。

1791年,他们通过了《权利法案》的第一条至第八条的修正案,其目的是防止在合法使用联邦权力时可能出现的滥用。与此同时,他们增加了第九和第十修正案,以澄清对联邦权力的限制。1795年初,他们批准了第11修正案,推翻了最高法院越权的裁决。不到十年后,他们又增加了第12修正案,纠正了宪法起草中的一个问题。

所有这些修正案都产生了重大的历史影响。今天,除了第九修正案,所有的修正案都至少保留了一些效力。

在随后的几年里,美国人利用宪法修正案程序将其它改革制度化:废除奴隶制,保护少数民族不受国家压迫,确保女性拥有投票权,并对总统施加任期限制。

每一项修正案都得到了所需要的四分之三的州的批准。但是,在批准之前,它们必须被提出。每一个案例都是国会提出的,但是那是在国会两院三分之二的必要议员仍有一些荣誉感的时候。

然而今天,国会却在滥用权力。它陶醉于自己的力量。作为一个实体,它很虚假:尽管多年来国会不断作出承诺,但是仍然拒绝提出得到绝大多数美国人支持的修正案,内容包括要求在非紧急情况下平衡预算、限制国会议员和最高法院法官的任期、限制不民主和不公平的规定等等。

建国者们预见到了这一点,在宪法第五条中加入了一项条款,有效地赋予了各州立法机构与国会平等的权力来提出修正案。一旦有三分之二的各州立法机关提出“申请”(决议),国会就必须要召集一个“提议修正案大会”。这是一个由各州代表团组成的特别工作组,有权提出国会拒绝提出的预先明确了的修正案。

“提议修正案大会”是一种“各州公约”——一种非常古老的机制,多次被用于其它目的,然而,特殊利益集团曾经阻止这种公约被用来正式提出宪法修正案。他们这样做的方式主要是通过20世纪开始的一场有效的虚假宣传运动。

在20世纪70年代,似乎各州可能会强行通过一项公约来推翻自由派激进分子控制的最高法院在许多问题上的决定,最著名的是“罗伊诉韦德堕胎案”(Roe v. Wade)。自由建制派人士——学者、政客、“记者”和其他人——都决心阻止美国人民凌驾法院之上,所以他们决定通过传播恐怖故事来吓走人们。例如,他们声称,一项各州公约几乎是前所未有的,其程序和组成闻所未闻。他们同时强调,这将是一个无法控制的制宪会议,而国会可以控制它。

主流媒体,特别是《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很乐意传播这些谎言。

如今这场虚假宣传运动仍在继续,主要由进步派金融家乔治‧索罗斯(George Soros)资助的团体进行。左翼教授与这些团体合作,尽管他们中没有人发表过任何关于这一课题的学术研究成果。他们利用自己接触主流媒体的独特途径来传播他们的虚假信息。为数不多的天真保守派人士从右翼为他们提供了政治“掩护”。

2009年,我开始研究宪法关于“召开提交修正案会议”的条款。这是我经常性的学术工作的一部分。除了我的定期学术工资,我没有因为我的发现而得到任何资助或补偿。我就是以这种方式了解到:虚假信息运动中的说法是错误的。

我在学术文章中发表了我的结论,从而把它们交给其他学者评议,其中一些学者已经证实了我的核心发现。我主持了“(宪法)第五条资讯中心”(Article V Information Center)网站,并继续为那些希望推动召开大会的组织机构和立法者提供咨询。我甚至发表了一篇关于这个话题的法律著作,现在已经是第二版了。

自从我开始发表我的研究成果以来,越来越多的各州议员开始理解为什么我们需要召开一次大会。事实上,大多数州的立法机构现在已经通过了“申请”(决议)来迫使国会召开这个大会,这类决议无需各州州长签署。

也许今天最著名的公约倡导组织是“各州公约”(Convention of States)运动,它敦促各州立法机构通过一项召开大会的申请,该大会内容仅限于提出修正案(1)限制联邦权力;(2)限制财政;(3)限制联邦官员任期。当然,任何拟议的修正案都必须得到四分之三的州(38个州)的批准才能生效。

但是一旦批准,这些修正案就不能被乔·拜登、国会或联邦官僚推翻。如上所述,从历史上看,修正案的预期寿命很长,甚至比最初的宪法本身还要长。

这是一个我们可以鼓励各州议员采取的步骤,联邦政府没有人可以阻止。通过运用宪法的公约程序,我们可以为拯救国家所需要的改革立法,并使之永久化。

原文:Opinion: The Solution Is a Convention of the States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作者简介:

罗伯特‧G‧纳特尔森(Robert G. Natelson)著名的原旨主义学者,退休前担任宪法学教授,现任丹佛独立研究所宪法学高级研究员,“各州公约”运动高级顾问,是关于修正程序的法律专著《宪法第五条:州发起宪法修正案》(The Law of Article V: State Initiation of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s)(第二版,2020年)的作者。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一定反映《大纪元时报》的观点。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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