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遣返案 检验“一国两制”

【新唐人】台湾法轮功学员在2003年4月提告港府入境处拒绝他们入境的司法复核案,3月8号,香港高等法院进行第四天审理后,没有宣判最后结果。估计,法官将会在一、两个月后宣判。台湾方面认为,本案判决结果将是香港回归后,“一国两制”能否运做的观察指标。

为期四天的审理中,香港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对于港府两年多来没有就遣返原因提出具体事实证据、没有协助法院发现事实等,表达强烈不满,并认为港府对法庭“不坦白”。

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CIPFG)亚洲分团副团长邱晃泉律师表示,从审理过程来看,港府并没有在法庭上提出任何证据,证明2003年2月间80名持合法签证入境香港的台湾法轮功学员“对香港保安有危害”。

“如果没有(证据)的话,那为何遣返?这么特别的作为? 合理的推断就是中共在操控、在指挥。”

邱晃泉认为,本案最后的判决,影响层面很大,而且也检验着香港回归后的“一国两制”能否落实。

“影响法轮功学员被不当迫害的真相,是不是可以被揭发?正义能不能寻回?再来可能影响未来可能进入香港从事类似活动的人,是不是也会受到同样的对待?”

“从政治上来说,对于“一国两制”到底是虚幻的、根本不可能实施的,还是确实可行?可以从未来这个案件的判决应该可看出一点端倪。”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则强调,希望香港法院能展现司法独立,站在保护人权立场,对本案进行判决。

“因为这是一个世界各国也好,我们台湾地区民众对香港本身,在司法制度运作上另外一种观察的指标。”

香港高院法官将在未来一、两个月内宣布判决判结果。原告之一的朱婉琪律师强调,如果这次败诉,他们将会继续上诉。

新唐人记者 陈进交 林佩缜 台湾台北采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