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十一日电)“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将于4月11日施行,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债务人无论申请前置协商、更生或清算,呼吁债务人直接向银行申请,程序很简单,“表格填一填就可以申请”。 债清条例即将上路,有需要的债务人该怎么申请,坊间代办业者、律师纷纷打出代办价码,从新台币2万元至6万元都有,甚至有业者以“自由选择还债条件”等,吸引已背负庞大卡债压力的消费者上门。
不过,金管会银行局官员今天呼吁,除非消费者有特殊目的,申请法院外的前置协商、法院体系的更生、清算等程序很简单,呼吁债务人谨慎评估,“与其付钱给代办业者,不如把钱还给银行,减轻负债压力”。 金管会表示,为加速取得债权,各银行其实很愿意个别与债务人协商,加上一旦法院裁定更生或清算,会长期被注记为信用不良,若裁定分七年偿还债务,还需另外加三年,使注记时间长达十年。
金管会呼吁,银行个别协商的管道很通畅,建议债务人可先向银行个别完成协商,若协商破裂,才依债清法申请法院外的前置协商,若非真的还不出钱,不要走上更生、清算程序,因为更生清算条件未必较宽松。 根据金管会统计,过去因应双卡卡债风暴,由银行公会设置统一协商窗口,共有28万件申请案,成功协商案件达23万件,协商金额达3200亿元。
不过,根据统计,协商后未依协商内容还款的“毁诺”族也高达九万人,恐成为债清条例上路后的第一波申请族群。 债务人申请更生或清算前,必须先进行法院外的前置协商,由债务人与金融机构依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共同拟定一个可行的偿债方案,但之前已向银行申请协商并毁诺者,则必须直接走入法院,申请更生或清算,由法院依个案裁定是否符合更生或清算条件。
金管会表示,为协助债务人办理协商,银行公会已规划相关作业程序,要求债务人协商前,须先提出“金融机构债权人清册”,该清册可向金融联合征信中心申请。 金管会指出,金融机构债权人清册内容包括五项,包括债务人基本资料、是否曾参与银行公会债务协商资讯、依有无担保分类之债务金额汇总资讯、债权金融机构资料,及债务人目前任职董监事、经理人及独资或合伙事业负责人的企业名录等。
为协助债务人顺利协商,法律扶助基金会已开放全国近百处卡债咨询中心,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有需要的债务人可打电话或上网预约。97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