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宗馥莉拿住“命门”? 宗庆后家族信托漏洞受关注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7月25日讯】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的遗产争夺战近日在香港拉开序幕,他的三名非婚生子女一纸诉状将其长女宗馥莉告上了法庭。宗庆后生前为保障子女们享有各自份内财产权益而设立的家族信托,被指存在漏洞而被宗馥莉“击穿”,在公众广汎关注这个话题的同时,业内人士也纷纷对此发表看法。

由于家族信托计划,具有兼顾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等诸多优点,为子女预设家族信托成为了当今海内外富豪家庭保护家族财富代际传承的“金钟罩”。然而,家族信托要真正发挥其作用,必须严格遵循一系列严格的约束条件,否则遗留的漏洞就会成为这个防护体系被攻破的“命门”,反而成为导致家族矛盾大爆发的导火索。

娃哈哈现任董事长宗馥莉于去年年底,在香港遭三个同父异母的弟妹提起诉讼,被索追涉及21亿美元的离岸信托权益。此案近日被媒体曝光,迅速成为了业内人士讨论家族信托有效性及风险点的标本案例。

此案的案情要点是,原告方在诉状中声称,2003年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指示下属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了离岸家族信托,受益人为三名生活在美国的非婚生子女,约定每人名下各有一笔7亿美元(合计21亿美元)的资产,目前该信托计划已到账18亿美元。而身为宗庆后长女的宗馥莉,不久前在未告诉三名受益人的情况下,从上述信托关联账户(建昊公司设立在汇丰银行的账户)转出了约110万美元,据称这笔款项被用于“支付越南工厂设备款”,但此举被“宗氏三兄妹”视为其长姐已开始“转移资产”的信号,因而在香港将其告上法庭。

近几日,业内人士对这桩案例讨论得十分热烈。汇总各方看法,宗家这笔巨额家族信托存在以下几个风险点:一是受益人资格争议;二是信托设立效力争议;三是境内外财产归属与隔离争议;四是遗嘱与信托冲突。”

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这笔信托计划只有口头承诺,没有书面文件。按照《信托法》第8条规定,“设立信托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宗馥莉的法律团队据此质疑原告未能提供宗庆后签署的信托契约。

然而,这个信托计划成立于香港,按照香港普通法,即使没有信托书面文件,仍可依据“口头承诺+资金行为”从而认定“事实信托”成立。只不过没有书面文件,使得信托的认定变成了一件复杂的事情。

其次是这个家族信托计划未能做好资产隔离。据称,信托资金来源于娃哈哈集团分红,且操作账户需通过公司财务系统,信托资产与公司资产存在混同的问题,而这正是宗馥莉能够不告知三名原告而成功转走108.5万美元的原因,这也是大众认为该笔信托已被“击穿”的直接原因。

然而,京华世家家族办公室董事长聂俊峰本周四(7月24日)接受中国媒体《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却表示,从已知信息来看“该信托未必已被击穿”,但相关的信托计划确实存在“重大决策零散不连续的状况”,导致最终没有实现合理和谐的传承安排。

他说:“具体要看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目的是怎么规定的,以及家族信托对SPV(特殊目的)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有没有制约能力。”

聂俊峰分析称,可能出于长女身份及其他受益人信息保密考虑,宗馥莉被指定为建昊公司唯一董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家族信托主要托付财产为建昊公司,且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为唯一决策人,那么信托利益可能会受董事决策影响;但是,如果宗庆后设立该离岸信托时,前述关联条款不完善、信托及SPV公司(特殊目的公司)治理无法有效制衡,“那么宗馥莉可能没有权限改写信托受益人以及受益比例”。

不过,聂俊峰接着又补充说,宗馥莉作为建昊公司唯一董事,她仍然可以采取一些方式影响受益人的利益,“比如以费用、经营资金支付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处置或转移信托多层嵌套下的核心财产”。

此外,在此次事件中,大众关注的另一个焦点议题是,非婚生子女是否与婚生子女享有完全平等的继承权/信托受益权。

对此,律师刘立华对陆媒表示,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都是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前提是三名原告与宗庆后的亲子关系必须得到法律确认。此外,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宗馥莉能向法院提交宗庆后生前订立的有效遗嘱,且遗嘱中对遗产进行了明确安排,那麽法官就会根据遗嘱来作出判决。

据公开的资讯,起诉宗馥莉的宗氏三兄妹”7月中旬已向杭州法院申请调取宗庆后的血液样本进行DNA比对,并要求分割娃哈哈集团29.4%股权(价值超200亿元)。

原告律师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2018年公证的《非婚生子女权益确认书》,其上有宗庆后亲笔写下的“三子女与馥莉享有同等继承权”字样。

而另一方,宗馥莉向法庭出示了一份写于2020年的遗嘱,其上写明“所有境外资产由独女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主张权利”。

然而,这份遗嘱上的见证人全部是娃哈哈公司高管(即宗馥莉的属下),并无家族成员签字,因此原告律师直指该遗嘱存在“程序瑕疵”。

对于娃哈哈的股权问题,宗馥莉的律师团队则宣称,宗庆后生前已通过家族信托、离岸公司等工具完成资产隔离,其直接持有的娃哈哈股权均登记在施幼珍名下,三名非婚生子女无权主张。

值得一提的是,有执业律师告诉陆媒,若三名原告与宗庆后的亲子关系成立,则《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的“非婚生子女平等继承权”,将成为悬在宗馥莉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但如果法院认定资金来源于娃哈哈集团分红或公司账户,则可能因资产混同及国资流失风险导致信托无效。

(记者何雅婷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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