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署第五河川局长赖丁甫涉收贿 求处8年

(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十二日电)水利署第五河川局长赖丁甫,在台东担任第八河川局长时,涉嫌变更工程便道,协助厂商节省运输成本和规避检查,收取十万元贿款,台东地检署依贪污罪提起公诉,求处八年有期徒刑。 两年前,台东地检署侦办台东县鹿野乡前乡长张芳连涉嫌图利砂石场业者案,前往砂石场业者家中搜索,发现案外案,意外搜出一本账册,详细记载着砂石场和相关业务公务人员的餐叙和送礼金额。

当中一笔记载着赠送第八河川局长赖丁甫十万元,赠送副局长黄混泉五万元,检察官循线调查,这两笔赠款均是贿款。 检察官调查,2005年二月办理“鹿野溪下游汇流口河道整理工程”时,得标厂商以砂石车运输路线经过鹿野街道将引起居民反弹的理由,申请变更运输路线。但是,业者所提出的变更路线是堤防道路,属于河川公地,不符合使用规定。

业者提出运输变更申请,第八河川局郭姓承办人员会签拟时,不赞成业者变更路线。但是局长赖丁甫、副局长黄混泉竟同意让业者变更运输路线。图利业者节省新台币两百九十九万余元。业者则分别交付十万和五万元贿款给赖丁甫和黄混泉。 检察官侦办时,赖丁甫和黄混泉矢口否认收受贿款图利砂石业者,不过检察官认为查扣的砂石业者账册,清楚记载贿款资金。因此予已提起公诉,并且将赖丁甫具体求刑八年,黄混泉因犯罪所得在五万元以下,求处六年。

赖丁甫目前调任嘉义水利署第五河川局长,黄混泉则办理退休。行贿的砂石业者陈荣辉及林秋菊夫妇,因累犯,加重其刑,求处三年六个月。9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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