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县二十七日电)爱美是人的天性,大家都想拥有洁白无瑕的肌肤,但喜欢换肤与保养的消费者要注意。台北县府卫生局表示,含汞化妆品初期使用时,虽有美白效果,但长期下来会让皮肤色素沉着及其他副作用,不可不慎。
台北县府卫生局今天表示,含汞化妆品早于1983年经行政院卫生署公告禁止使用,属“妨害卫生之物品”,违规制造添加者,将依违反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十五万元以下罚金。
美白虽是人人所追求的梦想,但使用含汞化妆品将产生棕、灰色斑点,甚至会伴随发炎、脱皮等副作用,且会累积在体内,严重的还会导致肾病变及汞中毒。卫生局提醒,民众爱美之余,也要注意化妆品的品质与卫生安全。
新竹县民刘小姐因为爱美,购买广告用词标榜“定期焕肤,长期保养,可永保青春美白”的“活力焕肤霜”,这项化妆品是鲜黄色浓稠胶状液之玻璃瓶装产品,消费者因为觉得使用该产品时有灼热、脱皮的现象,且美白效果良好,怀疑产品含有汞,便向新竹县卫生局检举。
经新竹县卫生局派员到美容沙龙店抽检产品送验后,检出化妆品含有百分之二点八的禁用成分“汞盐”,因产品外盒标示的代理商为台北县维京莉雅国际有限公司,全案由台北县卫生局移请检察署侦办。
北县卫生局呼吁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睁大眼睛、辨识清楚,注意来源、标示是否清楚,包括制造厂名、地址、品名、全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号或出厂日期等。如使用的化妆品美白效果神速,可要小心是否含有汞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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