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余歌沧雅加达二十五日专电)欧洲联盟委员会决定,继续延长对印尼五十一家航空公司班机实施的禁飞令,理由之一是,印尼当局在监督飞行安全方面仍未完善。
欧盟驻印尼暂摄大使菲立比昨天在会见印尼交通部长朱斯曼并传达欧盟这项决定后对媒体表示,印尼在提高飞安方面最近一年内已有极大的进展,但仍有多个事项有待改善,其中包括当局对航空公司的监督。
据悉,实施禁飞令的首要理由是要确保乘客的安全,完全不具商业性的理由。
欧盟是以印尼飞安未达国际标准为理由,于去年六月底下令禁止印尼所有的航空公司班机进入它的二十七个成员国领空。此举已对印尼航空及观光业造成伤害,印尼总统尤多约诺也因而展延对多个欧盟成员国的访问。
朱斯曼指出,对于欧盟提出的六十九项飞安问题,其中百分六十已经改善,只剩下修订航空法。其实,国际民航组织已同意,印尼作出修法承诺即已足够,但欧盟则要求拿出证据来。此外,国际民航组织已认可印尼现行的飞安标准,但欧盟仍然拒绝。
他表示,尽管欧盟继续实施禁飞令,但印尼仍设法加强与个别成员国在航空业的合作关系;为应付欧盟的禁飞令,印尼拒绝与欧盟签署多边航权协定。
关于修法问题,印尼民航司长布迪说,可望于今年底完成。
不过,国会交通委员会方面对此持保留的态度,委员会成员阿纳斯指出,航空法修正案两年前已交给国会;此外,他也要求政府就处理禁飞令问题更加透明化。
禁飞令迄今未解除,观察家认为,布迪努力不足,应该引咎下台。
印尼外交部发言人德库今天表示,他对欧盟继续实行禁飞令的决定,感到失望;其实,印尼府已大力改善飞安,欧盟方面理应有所反应。他说,今后将透过印尼驻比利时大使,继续与欧盟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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