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亚太电视 台北综合报导]最台湾近前总统陈水扁的相关案件,台湾媒体每天都有最新的检察官侦办进度。民进党立法委员质疑检方涉嫌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泄露侦办进度给媒体﹔今天拜访了法务部长王清峰,要求查办。王清峰虽然当场答应,不过却脱口说出“民众也有知的权利”。不过无论如何,专业媒体必须兼顾人权保障和新闻道德,追求具有“公民阅听价值”的客观新闻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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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阵仗的拜访法务部长王清峰,民进党立委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求“侦查不公开”。
立委(民) 蔡同荣:“不要打官腔,这里有泄密,你怎么办?”
法务部长 王清峰:“委员,在侦察不公开的原则之下,所有的现在办案的内容,卷证资料什么时候传讯什么人,笔录怎么写,老实说我也不知道。除非这个案子已经结掉了确定了,那卷证资料我可以调过来,我可以去查。(部长不要推托) 没有问题,我们已经有发给最高检去调查了。”
不仅陈前总统的案子,陈明文的案子,立委质疑也有同样的问题。
立委(民) 张花冠 :“陈明文县长那个案子,他4点钟才到调查站去接受征讯,可是4点钟同时,地检署就在地检署开记者会,是不是已经涉及公开。”
法务部长 王清峰:“这个部分我们再来了解。”
法务部长 王清峰:“对我们而言只有黑白没有蓝绿。民众的知的权利我们也要照顾,这两个要取得平衡。”
王清峰面对立委们的强烈质疑,脱口以“民众有知的权利”,来解释检方疑似泄露侦办进度的行为。但立委反驳,不能以此合理化检调人员侵犯人权的行为。
法务部长 王清峰:“不违反侦查不公开的原则下,如果说我们这个新闻全部封锁,民视怎么来。”
立委(民) 李俊毅:“把民视的报导,需求扯进来,来包庇来包装,我这个公开是有正当性的。这完全是一种错误混淆的认知。”
把特定媒体也扯进来。但是专业媒体追求的,决不只是“独家报导”,而是兼顾人权保障与新闻道德,具有社会公民阅听价值的客观新闻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