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协议将生效 都庆案成观察指标

(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九日电)二次“江陈会”签订的两岸食品安全协议将于本月十一日生效,虽然没有明定两岸食品安全事件赔偿机制,但有“确保受害人权益给予积极协助”条文规定,业者关切两岸食品安全协议是否落实,大陆山东都庆公司被三聚氰胺污染奶精输台案成为观察指标。

“江陈会”签订的两岸食品安全协议九项条文,明定两岸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应即时通报、磋商、问题产品下架、召回,乃至食品安全部门主管官员定期业务交流等,甚至还同意将协议规定回溯到九月中旬发生的三聚氰胺污染食品事件,两岸食品安全部门互动有了好的开始。

参与食品安全协议谈判的行政院卫生署药物及食品检验局局长陈树功表示,食品安全协定九项条文,包括两岸食品安全官员互访、业务交流、检验标准研讨及即时的食品安全事件通报等,使互动已相当频繁的两岸食品业界朝“源头管理”目标迈出一大步。

经济部国贸局统计,台湾自中国大陆进口食品的贸易总额排名,已自2000年的第七年攀升到2007年的第二名,仅次于美国;2005年至今,自中国进口、走私输台的冷冻白虾、大闸蟹、奶粉、坚果、昆布等,分别被验出含硝基(口夫)喃、孔雀石绿、防腐剂、漂白剂、黄曲毒素、三聚氰胺等对人体有害物质或致癌物,民众恐慌。

陈树功指出,食品安全首重“源头管理”,以往大陆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台湾常常后知后觉,要查证相关讯息时,还必须透过进口商向大陆厂商询问资讯,很多时候得不到回复,有时候获得回复,通常也在十天、半个月后,根本无法即时处理,“现在可以直接询问大陆食品安全官员,这是之前无法想像的”。

食品种类繁多,台北医学大学教授、前卫生署食品卫生处处长郑慧文举例指出,光是一颗芝麻,台湾就规定要检验两百多种农药残留标准,更遑论其他食品。

海洋大学食品营养系教授孙宝年也说,两岸分隔数十年,建立互信须要花一些时间,重点是今后要持续保持对话。他和郑慧文都肯定两岸食品安全协议若能有效落实,对两岸民众食品安全是互利双赢。

不过,对食品业者来说,最重要的还是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受损害的一方如何确保权益,取得应有的赔偿,却因两岸食品安全协议的规定不明确,金车公司、模里西斯商新西兰乳品公司等因三聚氰胺事件受害颇重的业者,对是否求偿仍在观望。

业者指出,虽然卫生署长叶金川信心满满指称都庆公司奶精受三聚氰胺污染事件,卫生署及民间检验公司的检验结果已厘清真相,在食品安全协议生效后,将积极协助业者求偿;但海协会代表日前仍坚持都庆公司奶精被三聚氰胺污染“非人为添加”立场,至今迟不公布都庆公司对输台奶精的检验报告,担心所谓“确保受害人权益给予积极协助”条文形同具文。

两岸食品业者互动频繁、密切,台湾已无法自大陆的食品供应链中切割,食品安全协议生效后,至少可提供台湾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到大陆进行源头管理依据,使食品安全事件对民众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两岸对此有高度共识。至于保障受害食品业者权益条文能否落实,“都庆案”成为观察指标,两岸食品业者都在看。9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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