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24日电)近来网路流行强调消除红眼睛的“小花”眼药水,透过正夯的格子店铺贩售。但北市卫生局今天表示,这些眼药水未经卫生署核准,属于禁药。包括位于公馆的一家业者已移送法办。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上午举行记者会,药物食品管理处长姜郁美表示,这种来自日本,网路上俗称“小花”的眼药水,透过艺人宣传,加上强调“让眼睛变美丽的秘密武器”、“专为女生设计”,在网路上引起旋风;一些租箱寄卖连锁店,也就是所谓的“格子店铺”贩卖看准商机,纷纷铺货。
姜郁美说,眼药是属于处方药或指示药品,依规定应由医师开立处方,或经由药师或医师指示使用。因此业者贩售“禁药”行为,已违反药事法,卫生局日前到一家格子店铺公馆店抽查,现场查获陈列贩售“SANTEFX NEO”、“ROHTO LYCEE”两种眼药水,全案已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
另外卫生局接获民众检举,网路卖家宣称贩售“小花”眼药水空盒来躲避查察,却行网路贩售眼药水之实。但依规定网路系虚拟商店,不得贩售药品及医疗器材,因此卫生局已要求各大网路拍卖平台业者,将相关产品下架,并加强查察。
姜郁美指出,对于网路卖家为躲避查察,宣称贩售空盒或皮套,并以申请不同账号或虚构身份资料在网路违规贩售,或声称代为订购,投机的以“化整为零”,透过邮包、快递寄送规避药品查验登记并转售等行为,已违反药事法。
她也提醒民众注意,勿自行或委托别人从国外带回未经卫生署核准的药品公开陈列或于网路贩售,否则恐将面临牢狱之灾,以及药事法最高新台币一千万元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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