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1日电)国民党立委邱毅因称前行政院长谢长廷是“邪派律师”、民进党立委管碧玲“长得丑”,被控妨害名誉。一审时邱毅被判拘役25天,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二审改判邱毅无罪,全案定谳。
2005年11月间,邱毅爆料指当时的行政院长谢长廷称呼当时第一夫人吴淑珍为“皇帝娘”,遭谢长廷否认,邱毅并在电视政论节目指前行政院长谢长廷是“邪派律师”。
同年月18日,邱毅到立法院议场找谢长廷测谎,引起管碧玲等人不满,邱毅对管碧玲说“你丑成这个样子,用最低标准来看也是丑”等语。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时,将邱毅被控两件公然侮辱罪,判处他合并执行拘役25天,得易科罚金。全案上诉二审,高院合议庭认为,邱毅言论内容属刑法免责范围,且属主观判断、可受公评之事,难以认定有侮辱犯意,因此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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