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4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29日电)迎接劳动节,多项劳工权益新制将上路。行政院今天公告育婴津贴和延长中高龄、身心障碍者失业给付5月1日施行,行政院长刘兆玄明天将宣布启动劳工权益基金运作,兑现马总统政见。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表示,自5月1日起,劳工任职满1年后,于每1子女满3岁前,不仅可申请最长2年的育婴留职停薪,而且在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将由就业保险基金给付相当劳保月投保薪资6成的育婴津贴,最长给付6个月。
劳委会表示,男、女性劳工皆可申请育婴津贴,但若父母都是就业保险被保险人,不能同时申请;同时抚育子女2人以上,还是发给1人。如果被保险人提前复职,育婴津贴发到复职前1天。
现行失业给付最长发给6个月,45岁以上中高龄失业者和领有证明的身心障碍失业者若在5月1日尚未领满,5月1日起可自动适用新制,延长给付为9个月,也就是可多领3个月。
另外,列入总统马英九劳工政策的“劳工权益基金”将于明天由行政院长刘兆玄宣布启动,将专款专用补助劳工诉讼费用和诉讼期间的生活费用。劳委会规划,生活费用补助标准以基本工资的6成计算,每个月补助新台币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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