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撤押 高院仍裁续押陈水扁

【新唐人2009年10月9日讯】台湾前总统陈水扁抗告成功,8日,台湾最高法院撤销高等法院的羁押裁定,要求重新裁定,高等法院随即重新审理,经过近6小时庭讯,9日凌晨裁定,仍然继续羁押陈水扁。

一听到前总统陈水扁羁押抗告成功,许多支持者聚集在高等法院前,希望这次陈水扁能够交保获释。经过近6小时的合议庭,高等法院最后仍以重罪、有逃亡之虞和隐匿资金为由,裁定继续羁押陈水扁。

高等法院发言人 温耀源 :“相较于被告于本案忍受讼争之累,甚或可能面临刑罚,被告逃匿之可能性极高,故有事实可认被告有逃亡之虞。”

陈水扁因为涉及贪污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目前进入二审阶段,针对高等法院九月底裁定的续押三个月,最高法院十月八日以羁押理由不充分予以撤销,使得陈水扁抗告成功,晚间高等法院随即重新开庭审理,直到9号凌晨宣布维持原裁定继续羁押,使得已经被羁押三百多天的陈水扁、获释的希望再度落空。

高等法院发言人 温耀源 :“被告虽主张倘经本院释放,因有卸任总统身份,会有二十四小时之安全护卫监控,无虞逃亡。惟该特种勤务之提供,系基于礼遇及保护卸任总统之目的,并非为监管之目的而设,更无通报司法机关之责,尚难以其将来有随扈之配置,即认被告无逃亡之虞。”

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表示,裁押的理由跟之前是一模一样,没有依照最高法院撤销发回的意旨,所以将会再提抗告。

新唐人亚太电视 廖珍仪 刘忠 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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