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年均消失15个大湖泊

【新唐人2010年2月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报道)湖北省近50年来每年有15个湖泊在地图上消失;现有许多湖泊水质恶化。而自1996年提出的“保湖法”规划至今没有纳入立法计划。

中国官方的《法制日报》星期一报道,上世纪50年代,湖北共有面积百亩以上的湖泊1332个,其中面积5千亩以上的湖泊322个。

湖北省水利厅2009年1月发布的《湖北省水资源质量通报》显示,通过对该省六个较大湖泊进行水质监测,水质为二类的1个,三类的2个,四类的1个,五类的 2个,其中3个为中营养状态,3个为富营养状态;同时,该省现有百亩以上湖泊仅574个,比上世纪50年代减少近57%。

湖泊面积减少、水质恶化,导致湖泊功能不断衰减、水生态环境破坏,已成为当前湖北省湖泊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针对这个现状,多位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最近召开的湖北省“两会”上,对该省的湖泊保护现状表示了极大的担忧,并呼吁湖北省湖泊管理条例应尽快出台。德国多特蒙德大学的水利专家王维洛博士就湖北省诸多湖泊消失和水污染的原因说:

“湖北省它是有千湖之省这个称号吧。但是它从60多年来,他说是每年15个湖没有了。这是他自己说的轻了。现在剩下的没有几个湖了。因为那些小的湖都被开垦成农田或者被填作城市用地,或者是建马路,就说它已经消失了。湖北的湖泊消失主要是来自于农田的开垦,因为当时毛泽东认为湖北、湖南有粮的话,天下有粮吃。 中国的水全部是用闸门闸着的。本来所有的河流、湖泊它都自然组织一个体系的,就是大家互补了。人进行干预,那人会出错的时候,他连修复的机会都没有。”

国际环保组织“地球政策研究院”的中国环保问题专家简妮特-拉尔森女士也指出,中国各类水资源的现状不容忽视:

“正如中国许多与环保有关的问题,下面有很多良好政策但真正问题在于实行和监督。上面的政策再好,如果各省份地方政府不实施这些环保政策,那中国在环保方面就不会有多大进展。既然中央的环保机构也知道地方政府在实施环保政策上的欠缺,但他们却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资金到下面去巡查和监督。”

《法制日报》的报道还援引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汉大学环境法学教授王树义的话说,湖北每年有15个百亩以上湖泊消失,照此速度,几十年后省水利厅就没有湖泊可管了。  

王树义介绍,早在1996年湖北省水利厅就已着手有关湖泊管理立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可由于诸多原因,法规迟迟未能出台;湖北省人大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列入2008-2012年立法计划,但省人大常委会还未审议过该条例,2010年没有进立法规划,2011年就不可能出台。

报道说,湖泊立法屡提未立的症结在于,目前湖泊管理是“分级、分部门、分地区三结合”,一个湖泊往往有10多个职能部门参与管理,导致湖泊在开发和管理上的混乱。王维洛认为,中国各级政府更注重于发展经济,类似湖泊河流之类的环保问题就一再被忽视。

2009年11月初,在武汉召开的世界湖泊大会上,中国政府一位官员呼吁通过特别立法,遏制中国数万湖泊的污染。据中国媒体报道,中国24,800个湖泊当中每年有20个湖泊在消失。中国媒体的报道还说,随着中国经济迅猛发展,中国面临湖泊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需要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根本上减轻湖泊水环境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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