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29日讯】(中央社台北28日电)据彭博报导,iPhone与iPad制造商苹果公司(Apple Inc.)在1宗诉讼中遭指控,在没有经过消费者的同意下,允许这些装置专用的应用程式将用户个人资料传送给网路广告商。
这项寻求集体诉讼地位的控告案件是于23日递交加州圣荷西(San Jose)联邦法院,诉状声明苹果iPhone与iPad内部编写有识别装置,可以让网路广告商追踪用户下载的应用程式、使用的频率与时间长度。
这份诉状写道:“有些应用程式还会把额外资讯卖给网路广告商,包括用户的地点位置、年龄、性别、收入、种族、性倾向与政治观点。”
这份诉讼是由洛杉矶郡的拉罗(Jonathan Lalo)代表提出,被点出泄漏资料的应用程式包含Pandora、Paper Toss、Weather Channel与Dictionary.com,这些程式和苹果都被列为被告。
根据诉状指出,苹果的iPhone与iPad都配备用户无法解除的单一识别码(Unique Device Identifier,简称UDID)。诉状也提到,苹果声称他们会对所有在App Store上贩卖的应用程式进行审查,而且若没有经消费者同意,不会允许应用程式传送使用者资料。
这件控告案声明,传送个人资料有违联邦电脑诈欺与隐私法规,并为所有在2008年12月1日至上周期间,曾下载任何应用程式到iPhone或iPad的苹果消费者要求集体诉讼地位。
苹果发言人贝塞特(Amy Bessette)未立即回应电话或电邮的采访要求。(译者:中央社尹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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