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3月14日讯】圣诞节是西方人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按传统风俗,家人、朋友一般要互赠礼物,这是大家都熟知的,可下属也能分获上级官员接受的礼品,却鲜为人知。
德国《联邦政府官员法》明确规定,政府官员收礼是违法行为,价值超过15欧元(1欧元约合11元人民币)的礼品或酬劳必须上交。如何处理这些上交的礼品呢?据德国朋友介绍,通常情况下,一些政府部门在圣诞节前或本部门有重大庆祝活动时,每年或每隔几年采取抓阄的方式让下属分获这些礼品。不管抓到还是抓不到礼物,下属们都会非常开心,因为这是上司对他们的一份心意。
德国人不兴厚礼。一瓶香水、一条领带、一张贺卡、甚至自制的蛋糕、果酱都是送给亲朋好友的最好礼物。如果是为公事或外事送礼,他们就更注重礼品的意义了。本人在陪同国内代表团拜访德国新闻局局长时,对方赠送的礼物是一本介绍德国名胜古迹和城市风貌的画册;德国安联保险公司在华成立10周年,记者收到的是一个普通但又具有特殊意义的瓷杯,瓷杯上浇铸了本人撰写的一篇报导安联保险公司的文章和彩色照片。
在德国,下属向上级送礼、公司向官员赠礼的现象非常少见。因为个人的升迁、公司是否获得订单,都是有法可依,并不由某位官员说了算。但有时也有例外,官员过生日时,会收到家人和知心朋友赠送的礼物。记得德国前总理科尔过65岁生日时,曾向外界宣布,不希望接受任何生日礼物,但可以向其夫人设立的一项基金会捐款,所筹集的资金用于救助在意外事故中的大脑受伤者。
德国公职人员不能收礼,这是明文规定的。如果官员收了不该收的礼物,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或承担相应的后果。如德国央行行长在参加“欧元货币面世”庆祝活动时,顺便带了家属在柏林住豪华酒店并游玩了4天,结果花去了该活动主办方7600欧元。不久,这一丑闻曝光,德国央行行长迅速偿还了家属所用的3800欧元。不过,老百姓对此行并不满意,认为他这样做,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都说不过去。最后,央行行长为此不得不宣布辞职。
与好面子的中国人相比,德国人送礼,似乎显得有些小家子气。细想一下,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东西方人送礼观念不同;二是德国财务规定严格,不管官职多高,不该报销的钱是绝对不可以报销的,即使是德国总统和总理的活动经费也有限额,超过部分绝对要自理;三是德国司法界秉公办事,不管谁触犯刑法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中国是闻名于世的礼仪之邦,送礼之风自古有之,然而这些年,送礼之风盛行,尤其是公款送礼更是有悖初衷。上万元的月饼、价格不菲的洋酒以及高档服装更加助长了送礼的奢靡之风。这些礼品已失去了其原来的意义,难怪有人说,高档商品在中国已成为引发贪污腐化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