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7日讯】刘玉洁、女、现年54岁,湖北省十堰市农科院干部,无住所。2002年11月1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法院徇情枉法,采信十堰市物价局干部喻成斌和市物价局原副局长扬朝国与茅箭区五堰街办滨河社区居委会汪业芳滥用职权编制的虚假证据,诬陷我“下落不明”缺席判决离婚,(2002)茅燕民初字第338号民事判决不仅剥夺了我离婚自由的权力,更为残酷地是违反法律程序长达10年不给我送达判决书,将我再婚的权力终身剥夺!
2006年6月本人了解案件内情向茅箭法院提出申诉的过程中,承办法官何新又新手为喻成斌出示法律文书生效通知书,十堰市房管局在茅箭法院的保护下再次徇情枉法,将夫妻共同享受的国家职工房改房产权全部过户给喻成斌个人名下,导致我和精神残疾的儿子无家可归!
2007年3月将茅箭法院承办法官徇情枉法,渎职侵权行为抗诉到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茅箭检察院终止了案件审查。从此一个家庭彻底解体! 80后的独生儿子失去精神支柱,独自流浪到海南三亚又冤狱两年,至今“下落不明的妈妈”和“精神残疾的儿子”相依为命、漂泊度日!
2010年3月11日茅箭法院为了掩盖法官的违法行为,竞公开在中新社新闻频道公开报导对“刘玉洁长期赴京缠访案划上了圆满句号”!这些头顶国徽的骗子完全丧失了作人的良知,2009年5月19日儿子从海口监狱释刑后,我一直在海南省安宁医院陪护儿子治病,从来没有在任何部门和个人为我解决过任何问题和生活困难!
2011年11月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登记中,发现自己的户口已于2008年6月2日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朝阳路派出所擅自迁移到朝阳中路3号车城客栈的经营场所,并有十堰市物价局给派出所出示的证明。
婚姻权是一种私权,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而在我这桩离奇的婚姻司法大战中,法院并没对婚姻主体资格进行合法的审查,所有涉案人员狂法自制证人、证言、证据,虚设合议庭捏造虚假法律文书,这种灭绝人性的枉法行为已经祸及三代,久战不决,并没有唤醒一个有良知的法官和官员,长达10年。本人一直在残酷无情、渎自侵权的司法战争中忍受着痛苦的折磨!
请求全社会有良知、有正义感的知名人士呼吁媒体关注这母子两代的冤案,彻查这场司法战争中群体性渎职侵权的黑幕,尽快给母子两人一个平静有尊严的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