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17日讯】(中央社台北17日电)篮球明星姚明控告大陆1家体育用品商生产的“姚明一代”服装和球鞋侵犯他姓名权和肖像权。大陆媒体报导,姚明过去忙得没时间,如今成为自由球员,终于有空理会索赔、侵权的事了。
“姚明一代”球鞋在中国大陆好几年前就有了,姚明经纪公司“姚之队”一直没时间理会。湖北“武汉晚报”称,如今情况不一样了,不光是经纪公司闲,姚明本人也够闲的。
往年这时候挥汗如雨训练的姚明,今年做儿童慈善、逛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当 (上海大白鲨俱乐部)老板。东家休士顿火箭队也没挺他,“作为球员,姚明大概真快下架了。”
至于控告体育公司侵权一事,武汉晚报另1篇报导引述姚明的律师称,姚明是大陆国家队和火箭队的主力中锋,为大陆民众熟知。被告擅自将“姚明”、“姚明一代”作为商标在生产的商品上使用,此举足以令人误认为姚明与这个品牌有特定关系,进而“误买误认”。
日前在武汉中级法院开庭的这桩侵权案,姚明提出人民币1000万元的赔偿要求,但对方辩称,“姚明一代”商标是经香港姚明企业公司授权许可的,且早在2001年姚明出名、“姚之队”关注品牌价值之前就已申请。
由于案情较复杂,全案并未当庭宣判。
大陆近年出现“姚明一族”、“姚明世家”等大量冠名的体育用品,直到去年3月,姚明才破天荒地发表声明,称自己从未授权给除锐跑(Reebok)以外的任何其他运动服装、鞋类公司利用个人肖像进行商业推广。
据了解,“中国商标网”上目前有48个品牌有“姚明”的标志,但都跟姚明本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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