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21日讯】2002年我家私人住宅被非法强拆后,2004年我被安置在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1室,因黒手操作,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赵文龙,枉法判决制造假错案。
2009年,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委派律师于9月4日共两次和我约谈。从2010年4月26日和5月26日领导包案再到2011年6月6日和2011年6月21日,没有一位包案领导和律师看得懂我的材料,至今是个迷。
是包案领导无能还是律师的法律知浅薄?如是权力有限,请求韩正市长指派有能力、有资深法律界律师团和有权力的领导帮我解问题,还我公道,还我居住权。
希望各级领导和广大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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