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侵著作权 美警报系统上路

【新唐人2011年7月8日讯】(中央社华盛顿7日法新电)美国主要网路服务供应商(ISPs)和音乐、电影与电视产业协会,今天公布期待已久的协议,目的在于打击侵害线上著作权的行为。

一旦内容所有者侦测到网路用户非法下载音乐、电影或电视节目,“著作权警报系统”(Copyright Alert System)会通知ISP,向用户发出一连串电邮通知。

累计5次通知后,网路用户可能会被ISP列入“缓和措施”(mitigation measures)对象,包括网速暂时变慢,或把用户账号导向其他登入页面,告知侵害版权的相关资讯。

这项自愿性协议并没有强制ISP采取惩罚行动。在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ISP也不愿意实施惩罚。

ISP也不会将客户姓名提供给内容所有者,网路用户可以采取“独立审查”,来判定侵权指控是否正当。

ISP与娱乐协会成立新组织“版权情报中心”(TheCenter for Copyright Information)表示:“这套警报系统,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要求ISP终止用户账号。”(译者:中央社戴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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