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逸明:如何让强拆悲剧不再重演?

【新唐人2011年9月2日讯】8月10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发生了一起强拆事件,当天上午,二三十个男青年来到东库街东段,强行将一些屋子里的住户拖拽到屋外,并且用挖掘机将房子推倒。几个住户和拆迁人员打了起来,结果,一个住户家着了火,1名拆迁人员被刀捅伤,6名拆迁人员被烧伤。(8月11日新华网)

这是见诸媒体的最新一次拆迁悲剧,不过,此次拆迁悲剧和以往绝大多数拆迁悲剧所不同的是,这一回肉体受伤的不是被拆迁户,而是拆迁人员。在此事经国内媒体报导之后,不管是在门户网站的新闻跟帖中还是在论坛和博客上,网民几乎是一边倒地拍手叫好。

看到该消息,笔者便自然而然地联想到了两年以前发生在江苏的一次拆迁悲剧。2009年5月30日上午,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锦绣江南小区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一被拆迁户在姐姐家中与上门的8名拆迁人员发生冲突。结果有1人被当场砍死,1人被砍成重伤,其余人等不同程度受伤,死伤者均为拆迁人员。

两个地方所发生的拆迁悲剧显然具有很大的相似性,都是因为拆迁人员要强拆住户房屋或者是正强拆住户房屋的时候遭到了住户的反击。其实,在中国古代,强拆房屋的事情都很难找到。在那些时候,倘若是谁要强拆谁的房屋,住户将强拆者打死也是天经地义的,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在今天的西方民主社会,同样是这样。

据报导,呼和浩特这些反击强拆人员的住户其实在此前并未和拆迁方签订拆迁协议,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拆迁人员就开始强行将住户拽到屋外,未将屋里的物品清出就开始用挖掘机将房子推倒。显然,从情节上讲呼和浩特的这些拆迁人员的行为比之前宿州的拆迁人员更为恶劣。不管是在中国古代还是在现代的西方社会,这些人被刀捅和被火烧都会被认为是咎由自取。

在房价高位运行的这些年当中,全国各地的拆迁事件不计其数,而强拆事件则占有很大的比例。虽然很多项目在拆迁时进展顺利,其实也带有强拆性质,因为很多住户知道斗不过官方,才选择了委曲求全。可以肯定地说,在数不胜数的拆迁案例当中,大多数的补偿价格都不合理,这大概是在拆迁时拆迁户与拆迁方或是官方产生矛盾的根本原因。

事实上,并没有多少被拆迁户骨子里就抵制拆迁,而是因为拆迁补偿不合理,在补偿费用连二手房都买不起的情况下,很多居民就只能是将抵制拆迁进行到底。居民坚持不走,而开发商却要赶工期,这就使得强拆的事情时有发生。纵观这些年的强拆事件,我们不难看出,在拆迁冲突中,十有八九是被拆迁居民被打伤、打死,而绝少出现拆迁人员被打伤、打死的这种情况。

中国近些年群体事件与日俱增,所发生的群体事件多与拆迁、征地以及暴力执法有关,遗憾的是,我们的媒体很少会报导,大概都知道这些事情是火线,不能随便乱摸。只是在这两年,这些事件的敏感色彩才不断消除。据笔者所知,很多土地被强征和房屋被强拆的老百姓往往是在向国内媒体投诉无果的情况下才转向海外媒体求助的。所以,在前些年,我们在突破网路封锁后,可以从海外的中文媒体上看到层出不穷的此类消息,而在国内媒体上则十分罕见,即使有,也是颠倒黑白的报导。

从宿迁的拆迁悲剧到呼和浩特的拆迁悲剧,看到拆迁人员死的死、伤的伤,虽然大多数网民都欢呼雀跃,但笔者笔者心里却非常沉重,虽然平日里对这些人的印象很不好,但他们毕竟也是活生生的生命。这些人虽然很可恨,但他们也有他们的无奈,他们其实和被拆迁户一样,都是这个制度的受害者。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我们这个民族千古未变的道德和法律规则,这些冲突中的拆迁户难道不知道?显然不是,他们之所以要以极端的方式反抗,其实不仅仅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做人的尊严。

这些年,中国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各地的地价和房价也在与时俱高,虽然当局在征地和拆迁房屋方面出台了很多政策,但缺乏合理性,并且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被大打折扣。一些地方官员为了取得政绩,十分热衷于建设形象工程和进行房地产开发。如果真的是因为这倒还不那么可怕,最为可怕的是,不少官员将这视为聚敛灰色财富的重要渠道,因此而强拆民房和强征土地,并且故意压低补偿价格,导致群体事件和暴力冲突不断。

几乎所有的强制拆迁和强制征地行为的背后都有着官员腐败的影子,为了获得利益和维护既得利益,很多地方官员自然会想方设法地将失地农民和拆迁户摆平。据笔者所知,有些地方的官员在拆迁居民房屋的时候甚至会动用黑社会力量,如今,诸如纵火逼迁、毒物逼迁、断电断水逼迁、半夜偷拆等等流氓手段已经被地方官员和开发商运用得炉火纯青。

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在这些年公信力的不断流失与强制征地、强制拆迁有莫大的关系,而新闻媒体对这方面监督力度的不够也是导致群体事件无法遏制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官员对于媒体不会轻易报导他们强制征地和强制拆迁的行为心知肚明,于是在进行这些活动的时候往往是有恃无恐。失地农民和失房居民一般都不会抵制国家的合理建设,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补偿不到位或者不合理而反抗的,一旦解决问题的温和渠道被堵死,暴力反抗的出现就在所难免。

中国国内的新闻媒体在对拆迁事件的报导上很不平衡,似乎非常乐于报导拆迁方被杀、被打的消息,而对拆迁户遭到拆迁方暴力对待的事情往往视而不见,这是媒体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更是这个政治体制的悲哀。在民众无法用选票决定官员为政命运的情况下,官员们只需要对上级负责,为自己着想,而丝毫不在乎民众的处境和感受。

当拆迁悲剧只是个别现象的时候,我们也许可以认为是个案,但在拆迁悲剧接二连三发生的时候,我们完全有理由认定这是一个社会问题。要解决这一社会问题,仅仅只是靠媒体和网民的关注并非长久之计。要让民众的住房权等合法权益得到尊重,要遏制拆迁悲剧的发生,更需制度上的革新,而宪政民主制度就是解决这类问题的灵丹妙药。

2011年8月11日

文章来源:《刘逸明的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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