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9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14日电)营建署今天表示,行政院原则同意以淡海新市镇特地区计划第1期发展区第1、2开发区“全区划出”山坡地,划出面积为办理区段征收约446公顷,预计将可加速当地人口及产业引进。
营建署表示,淡海新市镇第1期发展区第1、2开发区大部分属公告的法定山坡地,在申请建照审查时除需受山坡地建筑管理办法及建筑技术规则“山坡地建筑”专章相关规定限制外,且应依水土保持法第12条规定,拟具水土保持计划一并送审,程序较为繁琐。
不过,营建署指出,为提高开发效益,并缩短开发业者申请开发时程,依“山坡地范围划定及检讨变更作业要点”规定办理山坡地检讨划出作业,未来预期会大幅提高开发效益,并缩短开发业者的申请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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