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协议 吕秀莲倡公投吁修法

【新唐人2011年10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23日电)前副总统吕秀莲今天参加“救地球保台湾绿色21嘉年会”时表示,两岸和平协议需经过公民投票程序,呼吁通过增修法案,保障政治协商公投

吕秀莲表示,在总统马英九提出两岸和平协议的第2天,她接受电子媒体访问时就公开主张,若在国内要形成共识一定要公投,现行公民投票法第17条可作为法源依据。

她说,公投法第17条明订,当国家遭受外力威胁,致国家主权有改变时,总统可经行政院院会决议,就攸关国家安全事项交付公民投票。

吕秀莲说,若马总统能进一步从善如流,同意民进党提出增订公投法第16条之1的主张,有关两岸政治协商前需经过公投的程序,便可“进可攻退可守”。

另外,对于前高雄县长杨秋兴表态力挺马吴配,吕秀莲表示,杨秋兴是过去民进党很资深、很优秀的党员,担任地方首长时也是第1名县长,上次五都初选的不愉快,让他离开民进党,这是很遗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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