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4日电)据“壹周刊”报导,女艺人蓝心湄疑似非法雇用外劳,涉违反就业服务法。劳委会职训局对此表示,将查明此事依法处理,并呼吁民众能踊跃检举,奖励金最高新台币5万元。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外国人聘雇管理组长傅慧芝今天说明,雇主招募或雇用员工,办理聘雇外国人申请许可、招募、引进或管理事项,不可有提供不实资料或健康检查检体情事,违反者将处以30万元以上至150万元罚锾。
雇主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仅能从事被看护者日常生活照顾等相关工作,傅慧芝表示,若雇主指派外籍劳工从事许可之外的工作,就已违反就业服务法规定,地方劳工主管机关可依法查处,如经查证属实可处以新台币3万元至15万元罚锾,若迟未改善,除废止招募许可及聘雇许可外,并会管制后续申请案件2年。
劳委会职训局呼吁,民众若需要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从事家庭看护工作,一定要依法提出申请,并依许可工作内容合法指派工作。其他民众若有发现任何违反就业服务法事项,可向劳委会提出检举,如经查证属实,劳委会将依规定视情节轻重,核发检举奖励金5000元至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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